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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全面实施零售药店“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

发布时间: 2021-08-09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吕秋瑾 | 责任编辑: 王琦

中国网讯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山西省药监局按照省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动态调整防控措施,在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实行“一退两抗”药品(退热药、抗病毒药、抗菌药)实名登记销售的措施,充分发挥零售药店“哨点”作用,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风险监测预警。8月9日,省药监局就此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了解读。

按照省疫情防控办有关工作要求,省药监局在解除暂停销售退热药品管控措施后,精准调整工作措施,在全省药品零售企业实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督促全省零售药店发挥“哨点”作用,提高监测预警灵敏性、精准性,切实做到早发现、早处置。要求自7月29日起,零售药店要加强购药人员筛查,在销售“一退两抗”药品时,必须查验购药人员身份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对购药人进行体温测量,查验购药人健康码和行程码信息,询问近期旅居史;严禁向体温异常、健康码异常(显示黄色和红色)或行程码显示14天内出入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出售相关药品,规劝引导其到属地卫健委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并将购药人员信息第一时间报告属地疫情防控办。

省药监局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手段,组织开发完成退热药品销售登记信息系统,对各级药品监管人员和药品零售企业员工同步进行培训,实现全省“一退两抗”药品销售信息实时采集和查询。注重发挥大数据优势,实时抓取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购药预警信息,同步向全省各级疫情防控办疫情监测系统推送。目前全省1.4万余家零售药店全部开展了系统注册使用,采集销售信息1343万余条,已推送预警信息1065条,为流调工作提供了靶向信息,有效提升了防控工作效能。

省药监局表示,将坚决贯彻落实全省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把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作为各级监管部门的“一把手”工程来抓,组织开展零售药店全覆盖监督检查,从严从紧监督企业执行好“一退两抗”药品实名登记销售,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支撑,切实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