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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组织开展2021年度千兆城市建设情况总结评估工作

发布时间: 2021-07-08 | 来源: 人民邮电报 | 作者: 布轩 | 责任编辑: 王琦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千兆城市建设情况总结评估工作,面向满足千兆城市评价标准的地级行政区,重点评估“双千兆”网络建设情况、用户发展情况和应用创新情况。

评估工作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定期组织开展千兆城市建设情况总结评估,动态掌握各地千兆城市建设进展,树立一批各具特色、竞相发展的“双千兆”协同发展典型城市,推广一批具有创新性、可复制、可推广的“双千兆”应用优秀案例,以点带面、融合创新,促进5G和千兆光网建设覆盖、应用普及和行业赋能,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网络支撑。

工业和信息化部将面向满足千兆城市评价标准的地级行政区,重点评估三方面内容:一是“双千兆”网络建设情况。包括城市家庭千兆光纤网络覆盖率、城市10G PON端口占比、重点场所5G网络通达率、每万人拥有5G基站数4项指标完成情况,“双千兆”建设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案例等。二是“双千兆”用户发展情况。包括500Mbps及以上用户占比、1000Mbps用户数、5G用户占比3项指标完成情况,“双千兆”用户推广方面的典型做法和案例等。三是“双千兆”应用创新情况。包括在信息消费、垂直行业、社会民生、数字政府等领域的“双千兆”协同应用情况,解决领域难点、痛点、堵点问题的情况,以及对更多行业和企业具有借鉴和推广价值的应用模式和经验。

按照“管局组织评估、地方协调支持、企业为主推进”的总体思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牵头负责本地区千兆城市建设工作的总结评估以及典型案例推荐等工作;各市人民政府更好发挥规划制定、政策支持、统筹协调作用,组织辖区内相关企业具体开展千兆城市建设工作。2021年7月-9月为部署实施阶段,10月-12月15日为动态评估阶段,11月-12月为抽查评测阶段,2022年1月-3月为经验交流阶段。

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牵头做好千兆城市量化指标数据把关和优秀案例征集等工作,确保真实准确,最晚于2021年12月15日前组织符合标准的城市报送2021年度千兆城市建设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