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工信局印发《〈哈尔滨市5G通信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补充意见》。哈市将对5G基站及配套设施实现共建共享,提供用电保障,对5G基站及配套设施的建设实现精简审批。同时,各辖区单位、部门为5G基站建设协同选址。
依据《意见》,5G基站建设的机房、光缆、电缆等配套设施与5G基站享有同等的公共设施开放权益。全市将推动综合杆体的创新应用,有改造条件的杆体以改造为主,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杆体以新建综合杆体为主,支持5G基站建设。对5G基站建设需要改造的杆体,由各通信企业设计并出资改造。更换的智能灯杆要符合原灯型,符合全市杆体外挂线缆及附属设施的规范,做到安全美观,与环境融合。
全市大力推进5G基站转供电向直供电转变。在不具备转改直条件的区域,转供电主体(如:物业、企事业单位、高校等)应按照国家规定的一般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向通信企业收取电费,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等费用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不得再向通信企业收取的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在5G基站建设审批中,开辟绿色通道,简化5G基站建设用地审批及施工许可流程,实现“快速受理,联合踏勘,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最大程度上简化审批,加快5G基站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