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政务 > 政务要闻 > 

国家发展改革委:跨省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机制出台 实行“一区一价”

发布时间: 2021-06-10 | 来源: 人民网 | 作者: 陆娅楠 | 责任编辑: 王琦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办法(暂行)》和《天然气管道运输定价成本监审办法(暂行)》(以下分别简称《价格管理办法》和《成本监审办法》),进一步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管理体系。

《价格管理办法》提出,在坚持“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定价原则不变的基础上,适应“全国一张网”发展要求,根据我国天然气市场结构和管道分布情况,把跨省管道分为西北、西南、东北、中东部四个价区,分区核定运价率,实行“一区一价”。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行“一区一价”,国家管网集团经营的跨省管道,将由15个运价率大幅缩减为4个,从价格机制层面打破了不同运价率对管网运行的条线分割。

《成本监审办法》明确,将管道折旧年限由现行30年延长至40年,有助于降低当期运价率,释放改革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