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双拥共建、走访慰问等工作,不断巩固发展新时代军政军民关系,进一步提高全省双拥工作质量和水平。
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在春节、“八一”建军节等节日期间深入开展双拥走访慰问,向广大驻晋官兵赠送慰问品。联合省卫健委、省医保局等6部门印发《关于解决山西省军区离休干部及家属医疗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定省内12所重点医院为军队离休干部开通急救绿色通道,提供急诊急救、优待优先、先治后付等服务;将远离军队体系医院(50公里以上)的45名军队离休干部纳入所在市市级离休干部医疗保障体系,享受地方同职级干部医疗保健待遇,医药费预算安排由市财政保障;无工作军队离休干部家属,遵照个人自愿原则,由军队干休所组织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规定应由个人缴纳的年度医疗保险费用,由所在干休所本级卫生事业经费解决。“三条”硬核措施,进一步拓展了双拥工作成果,让驻晋部队官兵特别是军休老干部切身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心厚爱。积极帮助疫情防控一线军队人员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组织各地全覆盖慰问一线军人家庭,解决涉及子女入学、家属就业等方面困难问题。
持续做好走访慰问工作。常态化开展走访慰问、悬挂光荣牌、颁发荣誉奖章、欢迎老兵返乡、邀请参加重大庆典等活动,组织以“追寻先烈足迹、关爱抗战老兵和抗美援朝老战士及遗属”为主题的医疗巡诊活动,深入晋城、运城、临汾、忻州、阳泉、太原等地上门为老战士及烈士遗属提供医疗服务,为463名抗战老兵及烈士遗属进行健康体检、发放“康复大礼包”,为2423名在乡抗美援朝老战士配发康复辅助器具。
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出台《山西省伤残抚恤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为基层做好伤残抚恤工作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工具书”;完善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联合省财政厅印发《关于调整部分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的通知》,从2020年8月1日起再次提高优抚对象待遇标准;联合省财政厅省人社厅下发《关于调整一至四级残疾人员护理费标准的通知》,从2020年1月1日起再次提高一至四级伤残人员护理费标准。
充分发挥双拥工作优势。服务边海防艰苦地区驻军部队,在全省范围内部署开展走访慰问送关怀、爱老助老送健康、家属就业送帮扶、子女教育送关爱、保障权益送温暖、尊崇功臣送喜报“六送”活动,真心实意为边海防官兵家庭办实事解难题。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建立家庭信息台账1691户,全覆盖走访慰问,逐户了解需求,建立“一对一”联系,切实帮助边海防军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双拥模范城(县)评比取得硕果。2020年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大会上,我省11个市、县被命名为全国双拥模范城(县),1个模范单位和3名模范个人受到表彰。(山西省双拥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