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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享未享”温馨提醒,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

发布时间: 2020-11-30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苏春琳、秦明娟 | 责任编辑: 胡俊

“您好,根据我们梳理发现,你们酒厂可以免征两个教育费附加,申报的时候未选择减免,您可以办理更正及退税。”近段时间这样的电话,云南昆明空港经济区税务分局的税收管理员已经打了数个。

为了让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云南滇中新区税务部门在强化宣传辅导的基础上,积极推行“提醒纠错制”,对“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进行提醒,并辅导纳税人进行更正申报,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同时帮助纳税人规避涉税风险。

“我家酒厂规模小,自己也不太懂减免政策,当时也就按之前的申报流程进行了申报和缴费,接到税务干部的电话我就赶到税务局办理。我以为办理退税和变更会有一点困难,几十块的退税金额税务干部都耐心辅导和讲解,服务真的很好、很负责。”昆明空港经济区某酒厂负责人说。

据了解,该酒厂符合按季度纳税人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可以享受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政策。“虽然退税金额不大,但确保纳税人享受到政策红利,不多交一分税款是我们的责任。”昆明空港经济区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负责表示。

享受了退税的还有昆明某酒店。由于办税人员不固定,造成申报流程出现错位,未享受到税收减免政策。税务部门在后台监控到后,第一时间通知纳税人进行了更正申报,享受了增值税减免7136元,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减免178元。

“管理员打电话告知我们公司属于生活类服务业,开具的普票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两个教育附加也同时享受减免。像今年这种情况,听到减免两个字我们很开心了,同时管理员还很贴心的告知下次申报不要出错。”昆明某酒店办税人员说。

“我们的服务是面向所有纳税人的,不但要服务好大业务,也要服务好小微企业。从某种程度上讲,个体经营、小型民营企业大多没有专门的财务人员,财务制度不健全,更需要税务部门的帮助扶持。”云南滇中新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科负责人这样介绍税务部门的服务理念。(苏春琳、秦明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