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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通报7起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 2023-04-04 | 来源: 新华社 | 作者:  | 责任编辑: 胡俊

新华社长沙4月3日电(记者谢奔)非法占用农用地、违规同意、帮助他人占用基本农田建房、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监管履职不力……日前,湖南省纪委监委对7起耕地“非农化”、基本农田“非粮化”典型案例进行公开通报,一批党员干部被严肃追责。

长沙市雨花区跳马镇政府原副科级干部高杰非法占用农用地问题。高杰在担任原长沙县跳马镇拆迁办主任期间,以其妻子名义与他人合伙租赁跳马镇石燕湖村集体土地90亩建成卸土场,用于堆放废弃渣土,2012年10月至2013年4月,该卸土场共堆放废弃渣土17929车,致使该地块内原有耕地52.65亩、林地3.87亩毁损特别严重,已无法正常种植农作物。2020年11月,高杰因犯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2021年5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自然资源所原负责人王帮安违规同意、帮助他人占用基本农田建房等问题。2019年11月至2020年8月,王帮安在担任永定区西溪坪自然资源所负责人期间,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同意他人异地选址、占用基本农田0.47亩建房;为建房户上报虚假材料,致使他人违规获得用地许可,占用基本农田1.68亩;审核建房资格时把关不严,导致非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违规建房。2021年12月,王帮安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

常德市鼎城区十美堂镇党委委员、副镇长王志刚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监管履职不力问题。2020年12月至2023年2月,王志刚作为十美堂镇分管耕地保护工作的党委委员、副镇长,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监管履职不力,致使该镇在2021年4月至2022年6月发生4起违法占用耕地修建甲鱼养殖塘行为,破坏基本农田12.09亩。2023年2月,王志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通报的典型案例还包括郴州市嘉禾县自然资源局副科级干部李建峰对农村建房监管不力和违规审批问题、怀化市麻阳苗族自治县江口墟镇原副镇长胡全忠对违法占用耕地监管不力问题、郴州市苏仙区坳上镇自然资源所原所长周海等人对占用基本农田违规建房监管不力问题以及株洲市渌口区淦田国土资源中心所所长刘湘赣等人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监管不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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