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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9部门联合发文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发布时间: 2023-03-01 | 来源: 成都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尤自秀

本报讯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 王嘉) 2月28日,记者获悉,为推动成都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新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服务效能,成都市文广旅局、市委宣传部、市委社治委、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社会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为什么要推进社会化管理?“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是市民身边的公共文化场所,承担着为市民群众提供更加充实、更为丰富、更高质量的精神文化生活的重要任务。2021年,文化和旅游部及相关部委相继出台有关指导性文件,强调促进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增效,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设施的运营、活动项目打造、服务资源配送等。”市文广旅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道,成都市作为首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近年来,统筹推进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一体化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公共文化服务整体水平明显提升。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享有更加丰富、更高品位精神文化生活期盼越来越强烈,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在运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人少不专业、活动不丰富、场馆吸引力不够等问题逐渐显现,迫切需要创新服务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整体提升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服务效能,以更好满足群众个性化、多样化、多层次的文化需求。

据了解,此次《指导意见》的适用范围为镇(街道)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及其他新建、改建或公建配套的可用于公共文化体育服务的设施空间;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社会化管理委托主体为承担提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职能的县级行政主管部门、镇(街道)人民政府或设施管理使用单位;承接主体为依法成立的并且具备提供综合性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不含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和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运行模式采用整体委托管理模式、项目委托管理模式、空间设备共享模式、互利合作运行模式。

市文广旅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社会化管理将坚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的公益属性,根据其功能、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公众免费或优惠开放;充分利用空间资源,有序开展文化体育惠民服务项目,创新打造优质设施空间、品牌活动和服务项目。

同时,为了保障规范有序的运行,《指导意见》提出了完善准入退出机制、服务常态保障机制、绩效考核机制、扶持机制4个工作机制和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设施管理、加强示范引领、加强宣传与社会监督4个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