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讯,近年来,南安市公安局五项措施深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推动形成更加严密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更加规范的执法办案体系、更加完善的执法责任体系,提升公安工作法治化水平和执法公信力。
以接处警、受立案管理、刑事行政案件办理、执法办案场所管理使用等环节为重点,日常督促、提醒,结合交叉考评、专项考评、巡查通报等形式开展考评。优化执法办案积分和绩效考评制度,强化积分在绩效考核、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方面的结果运用,鼓励民警多办案、办好案,真正解决“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问题。
成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遇重大、疑难、争议案件,商请检察机关,就案件性质、证据收集、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等提出书面意见建议。“侦协办”实行双主任制,由公安机关法制大队长和检察机关一名资深检察官担任,负责协调案件会商、提供侦办指导,共会商案件50余起。引导捕前分流,对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建议撤销案件;对明显不符合逮捕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建议取保候审;对证据不足的,提出补充侦查意见,建议补充侦查后再提请批准逮捕。2022年3月疫情期间,经该局函商,南安市检察院出具《关于疫情期间对部分刑拘未报捕的犯罪嫌疑人拟变更强制措施的回复函》,部分缓解了办案困境。
探索建立局领导、法制部门、办案单位多层级案件集体议案机制,强化办案出口审核,增强透明度,最大限度杜绝有罪不究。对不予立案、撤销案件、终止侦查、办理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解除强制措施等需集体议案的,法制部门提醒组织集体议案,并确定议案级别,一般分别由办案单位、法制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局领导组织。既可以开会形式,也可通过书面、微信群等参与研究、发表意见,在提高议案比重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工作负担。
落实“少拘慎押”政策,严格刑拘、报捕条件,做好必要性审查,对绝大多数轻罪案件,能取保的则取保,能不报捕的则不报捕。2022年3月疫情散发以来,法制部门、分管局领导组成工作群,形成和固化了一批常见刑事案件适用取保候审裁量标准。疫情期间共报捕36人,批捕34人,批捕率达94.4%。
做好疑难执法问题攻坚和专案审核,“一案一指导”、专人挂钩服务。实行法制民警包片挂钩制度,遇疑难、信访、重大突发案事件及新技术新业态等带来的执法疑难,提前介入跟进,研究法律对策,开具调查提纲,为一线执法提供精准高效的法律保障。(徐胜利 戴杰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