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22年全国两会中,全国政协委员、第五空间信息科技研究院院长、上海市信息安全行业协会名誉会长谈剑锋就带去了一份《关于推动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发展的提案》。

提案全文如下:
近年来,直播电商行业迅速发展。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我国电商直播用户规模为3.84亿,占网民整体的38%。电商直播已经成为扩大内需、助推内循环的新引擎。但在行业高歌猛进发展的背后,也暴露出不少风险隐患,从“拍A发B”,到虚构交易记录刷单炒信被罚,再到“买完不让换”被中消协点名,再到偷税漏税风波频发,屡屡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2020年全国12315平台受理“直播”投诉举报2.55万件中,“直播带货”诉求占比近八成,同比增长357.74%。且诸如虚假宣传、数据造假、刷单刷榜也成了直播行业的痛点,在消耗社会舆论资源的同时也在倾轧品牌方价值。如果不及时加以整顿规范,将对经济社会造成重大负面影响。清朗网络空间,直播行业需要成为一个关注的重点。
一是主播低门槛高流量,有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可能。随着主播行业的不断竞争、出清,头部效应目前已经显现,顶级主播的粉丝数众多、社会影响力广泛。但这些网红带货主播的素质却良莠不齐、负面新闻层出不穷,在一定程度上败坏了社会风气,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
二是主播及其签约机构的高额费用大幅压缩企业利润空间,加剧实体经济困难。随着直播带货热度的增加和流量资源向头部主播的集中,头部主播们通过“成交额高——议价能力强——价格更低——成交额更高”的正向循环掌握了越来越强势的话语权。头部主播的高话语权冲击品牌的价格体系,对品牌形象造成损害,严重挤压品牌方的利润空间。
三是挤占低技能劳动者就业,加剧部分行业结构性失业风险。尽管带货直播行业创造了不少就业岗位,但这部分就业主要针对有互联网知识技能的年轻一代。而传统线下零售岗位吸纳的大量低技能劳动者就业则受到严重冲击。
四是税费征缴政策不完善,不利于维护依法纳税的诚信氛围。在畸形高收入诱惑下,众多主播走上偷逃税款的违法之路。国家有关直播行业的税收政策尚不完善,税务征管、稽查人员普遍缺乏对此类行业严格执法的工作实践,同时还面临着监管目标与原则设定、监管风险定义与识别、监管取证与执行等难点,最终使直播电商行业成为偷漏税高发地。
五是行业监管难度加大,消费者利益难以得到保护。在高额利润诱惑下,电商直播中售假、以次充好的情形时有发生。2021年12月23日,浙江省消保委约谈淘宝、拼多多、京东、快手、抖音五大平台及相关主播,其中近三成主播存在不合规现象,近四成商品检测不符合国家标准。
为此,建议:
一是推进电商直播行业监管规范化。联合加强对直播电商行业的监管,针对电商主播、秀场主播、娱乐主播与明星艺人进行分类管理,制定细分领域的监管规则。设置对主播资质、直播行为、商品质量的明确要求,杜绝虚假宣传信息,保障直播真实性。采取定期的税收检查,规范行业纳税行为,建设完善直播电商行业规范和协同监管机制。规划完善更加合理、公平、有序的平台模式与流量模式,促进平台、用户、主播、商家四方形成利益共赢、力量制衡的良性循环。
二是进一步压实直播平台主体责任。压实大型互联网平台在其直播生态中的主体责任,促使其自觉维护平台用户的合法权益。
三是引导、支持商家提升自播比例。引导厂商通过搭建自己的自播运营团队与私域流量池,逐步降低直播成本。
四是推动带货主播去中心化。加大力度治理雇佣粉丝、购买数据等灰色产业,切断直播行业“资本造神”途径,打破头部主播垄断格局。鼓励各平台针对中小主播出台扶持计划,构建主播健康公平的上升通道与机制,形成规范化、梯队化的主播孵化机制。加强对头部主播的教育引导,提升职业道德,增强从业合规意识。
五是建立畅通的多元化维权渠道。进一步明晰、界定供应商、主播、直播服务机构、电商平台、直播服务平台相互之间的责任,并为用户建立多元化的维权渠道,保障用户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直播电商行业治理。直播电商平台应当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有效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受理、处置并反馈公众投诉举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