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福建讯 普通的眼镜、香烟盒、水瓶、插座、腰带、扑克牌、打火机、充电宝……如果没有“明眼人”指点,你能把它们和“偷拍”“偷听”联想到一起吗?这些经乔装打扮的窃听、窃照设备容易滋生和诱发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一旦流入社会,将严重侵害公民人身安全,危害信息安全。
2022年1月份,南安市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在网上非法销售隐蔽式摄像头。此类摄像头隐蔽性极高,伪装成各种日常生活用品,且操作简单,可通过其自主研发的APP远程操作录音、录像功能。
随后,民警立即开展侦查工作。2月份以来,南安市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丰州、官桥、乐峰派出所先后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4人,成功侦破3起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案,缴获各类精心伪装的设备400余件,涉案金额共约100多万元人民币。据侯某伟交代,2021年4月份左右,其在浏览网页时,弹出“4K高清拍摄充电宝”的广告,就和对方添加了微信,对方说会提供有偷拍功能的充电宝给其销售,从中赚取盈利。之后侯某伟便在各种贴吧、成人网站的评论区发布广告,陆陆续续有人添加购买。同时,侯某伟还自行研究改装智能手机,将前置摄像头改装到顶部耳机孔位置进行销售。虽然知道自己的行为已涉嫌违法,但是在高利润的吸引下,侯某伟并没有收手。直到被抓获为止,侯某伟通过非法制售这些偷拍设备已获利约5万元。
2月21日,办案民警在丰泽、乐峰抓获犯罪嫌疑人潘某春、潘某玉。潘某春交代,原本其在电商平台贩卖普通录音笔和高清摄像头,期间有客户问他是否有卖窃听、窃照设备,他便发现了“商机”。于是潘某春就开始“进货”,在2021年11月,其购买了各种微型隐蔽偷拍设备、远程监控设备,如手环、充电宝、钢笔、灯泡、眼镜、跟踪器等约30多个,并挂在自己的网上店铺进行售卖,直到被抓获为止,其已从中获利约一万多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侯某伟、潘某春等人因涉嫌非法销售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高科技窃听、窃照器材的出现,容易侵犯商业机密、个人隐私。一旦泛滥,不但“人人自危”,还会造成信任危机,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警方将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向非法生产销售窃听窃照器材行为祭出重拳。南安警方提醒市民,生产、销售、使用窃听、窃照器材是违法犯罪行为,大家应理智对待,自觉抵制,依法维护好自身利益和国家安全,千万不要因为好奇或为一些非法目的而酿成大错。(通讯员:王璟 陈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