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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道路运输管理所违规增设营运证年审前置条件被通报

发布时间: 2020-11-25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闫景臻 | 责任编辑: 闫景臻

中国网11月25日讯(记者闫景臻)2020年10月,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和部门仍存在违规设置行政审批环节,擅自构筑市场准入壁垒等问题,推进“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还有堵点障碍。按照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将有关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大幅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严防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但督查发现,一些地方在行政许可相关领域仍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增设审批环节或前置条件等问题,有的地方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走形式,企业群众意见较大。

其中,陕西省渭南市临渭区道路运输管理所违规增设营运证年审前置条件被通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的通知》提出,在车辆审验时,不再查验车辆二级维护凭证。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已将机动车维修经营由“分类许可”修改为“分类备案”。然而,渭南市临渭区运管所以规范营运车辆电子档案为由,强制要求该区内货运车辆按期开展二级维护,并将其作为营运证年审的前置条件。自2019年7月起,要求辖区内拟开展二级维护的维修企业向运管所提交申请,运管所现场查看批准后才能开展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