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1月25日讯(记者闫景臻)2020年10月,按照国务院第七次大督查的统一部署,14个国务院督查组分赴14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开展实地督查。督查发现,部分地方和部门仍存在违规设置行政审批环节,擅自构筑市场准入壁垒等问题,推进“一网通办”、“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还有堵点障碍。按照2020年11月1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要求,将有关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大幅减少微观管理事务和具体审批事项,严防变相审批和违规乱设审批。但督查发现,一些地方在行政许可相关领域仍不同程度存在违规增设审批环节或前置条件等问题,有的地方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走形式,企业群众意见较大。
其中,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交管部门违规增设货车注册登记审批条件被通报。无锡市新吴区交管部门违反公安部《机动车登记规定》关于机动车注册登记程序和所需材料的有关规定,要求物流企业填写《机动车使用性质信息核准表》、《客货运机动车和驾驶人信息采集表》并经交管、运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才能办理货车注册登记业务。交管、运管部门审核过程中,共要求企业提供25项材料,远超规定所需的材料数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