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10月13日讯 今年以来,受新冠疫情因素影响,许多企业遭受重创,各类经济违约诉讼激增。如何优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成为各地司法机关面临的重要课题。
为了精准对接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吉林省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在服务保障“六稳”“六保”任务等方面及时跟进、深度回应,进一步找准司法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打好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组合拳,努力让审判工作成为营造稳定、公正、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最强有力的“推进器”。
专项推进,坚固企业风险“防火墙”
2020年4月10日至19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实施“深化服务企业周”行动,以司法维权为切入点,通过电话调研、座谈、组织企业培训等多种形式掌握企业法律需求,编写并向辖区企业发放了《民营企业法律风险防控提示白皮书》、《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保护营商环境的八项措施》等,解答企业有关合同签订、合同履行等方面的法律问题10余个。
2020年8月31日至9月6日,该院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展的“千名法官服务企业”宣传周活动,分8个小组,聚焦民法典的颁布,向企业开展了普法专项讲座;聚焦产权和企业家权益保护,针对终端企业、重点项目法务力量不足的企业,对辖区企业开展了法治体检;聚焦企业对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实际需求,对辖区企业进行了专项调研;聚焦企业风险点,对辖区企业送了一次普法用书;聚焦企业诉讼纠纷,与企业建立了线上交流平台,保持常态化沟通衔接机制。
审判发力,筑牢依法营商的“压舱石”
受疫情影响,2020年以来,全市民事纠纷整体上呈现出先松后紧、批量集中的特点。疫情结束后,拖欠租赁费、工程款、工资款、借款等纠纷类型较去年同期增多,民营企业案件数量同比明显增多。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企业、群众影响,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民二庭作为理涉企案件专项审判庭,严格把控涉企案件办案期限,在审判中树立服务意识,综合分析全面了解疫情对案件的影响,运用多元化解方式,为企业复工复产赢取宝贵时间,减少资金链断缺给企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的企业存在的高风险领域及时发出司法建议,减少企业涉诉风险。2020年以来,共发出司法建议2份,就劳动用工、合同签订等方面提出整改意见10余条。
2020年2月11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曙光法庭就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开了一场“没有人到场”的庭审。通过网络媒介,让双方当事人 “坐在了一起”,双方当事人当庭就拖欠货款达成了和解,法官当庭制作了调解书。在同一天,为避免人员聚集,山城法庭用微信开庭审结了一件农资纠纷的案件。两件都是小案子,原告都是个体工商户,涉案金额不大,但作为市场最活跃细胞的个体工商户,也是疫情中最脆弱的,一个合同、一笔订单,都有可能将个体推向生死局,保障微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的实现,对经济市场有着重要的意义。
2020年2月14日下午,该院民事审判二庭通过“云间”软件连通“吉林移动微法院”,创新形式审理了疫情期间第一起原被告都是公司的涉企纠纷,将线下的诉讼活动移至线上,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完成了庭审,提升了案件审判效率,减轻企业诉累,在疫情期间为企业生存和发展助力、加油,打出了网络远程技术服务案件审判效率的神助攻。
在刑事审判方面,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打击惩处破坏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危害民营企业合法财产和民营企业家人身安全的犯罪,依法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家合法权益,始终保持对涉企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对企业经营者、投资者实施的敲诈勒索、人身伤害等犯罪行为,严厉打击危害企业合法权益的行为,严厉打击企业商业贿赂、内部贪腐行为,切实保护企业家人身财产安全和投资交易安全,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2020年2月12日上午,该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吉林省首例涉疫情防控刑事案件,2020年1月末至2月初,时值疫情防控期间,被告人薛某利用微信网络平台编造有大量可出售防范“新冠肺炎”的医用N95口罩的虚假信息,对被害人邹某某实施诈骗犯罪,骗取邹某某人民币4900元。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启动快审快判模式,审理了这起防疫物资网络诈骗案。根据事实和证据,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依法从严从快惩处涉疫情犯罪行为,不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更能够维护复工复产所需要的诚信有序的市场秩序。
人性执行,掌握复工复产的“金钥匙”
2020年以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以企业需求为导向,聚焦企业复工复产中存在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因案施策,灵活执行,助力困难企业重振信心,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精细化、便捷化的司法服务保障。
2020年2月4日,在院党组(扩大)会议召开后的当天,执行局“人性执行”获一致好评,针对被执行企业为防控疫情暂时停产,一时难以周转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执行局在该公司提供充分担保的情况下,没有对其账户采取查封措施,给予被执行公司融资条件;没有对生产设备采取扣押措施,保证被执行公司能够在疫情之后,继续开工生产。
2020年3月9日,为尽快复工复产,某生物开发有限公司就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解决资金周转困难的问题。了解到该公司面临巨大的经营困难,已有两个月发不出工人发工资,执行法官加班加点查找被执行人的财产,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仅用时9天,54万执行款急速到账。申请人为执行干警送上锦旗,表示:“感谢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为我们企业讨回了公道,要回了货款,为我们企业的复工复产做出了很多。锦旗虽轻,情谊深重,你们真正做到了公正执法、执法为民。”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审慎、善意适用强制措施,最大程度维护企业生产经营条件,避免对受疫情影响不能开工生产的企业进行冻结企业账户、拍卖生产设备、强制破产等执行程序,帮助企业渡过疫情严冬。
延伸服务,点燃经济的“发动机”
2020年2月5日,针对受疫情冲击,人们出行受阻,旅游行业基本断入,企业遭遇人工、房租等运营支出庞大等问题,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旅游巡回法庭主动服务,深入海龙湖景区,为企业做好法律梳理工作,消除隐患,并对企业融资,贷款等可能涉及到的法律问题做出详细的讲解。避免“疫情”结束后,相关纠纷集中爆发,影响企业发展。
此外,该院还开展了专项护企走访活动。2020年2月24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院长杜康君一行走访了万合汽贸等两家包保企业,电话联系了尚未复工的新天地旅行社,向三家企业传达了市委市政府持续做好疫情防控和有序推进复工复产的决心,向企业发放了《梅河口市复工工业企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详细了解了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计划安排、员工到岗情况、防护物资储备情况,主动询问企业恢复经营过程中存在的困境和诉求,并叮嘱企业对疫情防控要继续高度重视,严格执行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员工早晚要两次测体温,禁止聚集就餐,对上门客户要做好体温监测,做好“外防输入”,确保安全复工万无一失。
2020年6月,为帮助企业复工复产工程中遇到的难题,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晶带领民事审判领域的法官及助理进入吉林金骉医药有限责任公司,详细了解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复工复产中面临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并仔细听取了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企业积极复工复产筑牢“防火墙”。
2020年3月31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与梅河口市政府召开府院联席会议,讨论包括进一步加大涉企案件诉前调解力度,密切围绕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和高质量发展先行示范区建设、法治梅河口建设、幸福梅河口建设,将更多纠纷解决在早、小、萌芽状态。
2020年6月,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冯晶、民事审判二庭庭长田伟等与政数局、工商联、工信局形成对接,就破产办理形成府院联动机制,就破产企业实现信息交流共享,共同助推企业推出工作的落实。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有关领导表示,今后该院将主动把各项工作置于地方营商环境建设中谋划,创造性地运用司法审判,全力打造吸引投资、防范风险、高效解纷法治软环境,把为企业服务体现在全方位回应企业司法需求上,把服务效果体现在企业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