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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在道路设置限高杆被通报 103处仅高2.8米 限制货车行驶

发布时间: 2020-10-10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闫景臻

中国网10月10日讯 国务院近日发布了《关于河北山东河南等地违规设立限高设施和检查卡点严重影响货车通行问题的督查情况通报 》。

《通报》称,根据群众在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国办督查室派员赴河北、山东、河南等地进行了明察暗访,发现石家庄市、聊城市、淄博市、安阳市普遍存在违规在国省干道、农村公路及城区外环主要过境通道限高设卡、随意执法等问题,严重影响货车通行效率和道路交通安全。

《通报》指出,部分地方在城区道路及外环主要过境通道随意限高,阻断货车通行。督查发现,石家庄市仅三环以内道路就建有限高杆222处,其中固定限高为2.8米的有103处,升降限高为2.8—5米的有113处,固定与升降组合限高有6处,城市公交车在部分路段需要紧擦着限高杆才能勉强通行。限高设施价格高昂,一套限高杆再配置相关控制设备造价多在30—50万元之间。石家庄经济开发区安装8个限高杆,造价达237万元;藁城区兴华路与藁梅路路口安装1个升降式限高杆,造价高达52万元。上述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设计规范》中“城市道路原则上可设置限高架,但是不能造成二次事故”,《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中“货车行驶城市道路最小净高为4.5米”等规定。

《通报》指出,督查发现的这些问题,充分暴露出一些地方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决策部署,对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和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缺乏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依法行政意识淡薄,为了局部利益和完成考核指标,随意决策,任性执法,一味限高限行搞一刀切,在公路限高限宽设施和检查卡点专项清理工作中懒政怠政,搞变通、打折扣,甚至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导致公路运输“大动脉”不畅,“微循环”难通,严重影响了货运物流畅通,增加了货运企业和货车司机不合理负担,既有违保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的工作要求,也不符合统筹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为新发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撑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