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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常识

发布时间: 2016-05-04 | 来源: 税务总局网站 | 作者:  | 责任编辑: 张月

首先是计算方法不同带来的影响。其一,税收是按照现价征收的,税收增长率是按现价计算的,而统计局核算公布的GDP增长率是按照不变价核算的。2010年,我国工业品出厂价格和居民消费价格分别上涨3.3个、5.5个百分点;全年现价GDP增长率会高于不变价GDP增长率6个百分点左右,这样,二者的增幅的差距将同步缩小。其二,GDP的核算通常是按照生产法(产出减中间投入)计算的,而税收是根据不同的税种所对应的计税依据和税率分别计算征收的。现行税制规定,增值税以工商业增加值作为计税依据;消费税、营业税以销售收入(营业收入)或销售数量作为计税依据;所得税以企业利润作为计税依据;证券交易印花税以股票成交金额作为计税依据;财产税以纳税人拥有的财产数量(包括以往年度的财产)作为计税依据;进口税收以一般贸易进口值作为计税依据。除增值税计税依据与工商业增加值对应外,其他各项计税依据均不对应。由于大部分税收的计税依据是销售收入或销售数量而不是增加值,那么,拿税收与GDP直接对比,其可比性就很差。二者计算方法的不同是产生差异的根本原因。

其次,税收结构和GDP结构之间的差异。GDP由三次产业增加值组成。以2010年为例,三次产业的现价增长率分别为15%、18.3%和15.8%。全国税收收入是由十几个税种组成的,不同税种有不同税源,分析税收增长高于GDP增长的原因,必须做税收结构分析。第一产业提供的税收很少,税收主要来源于工商业增加值、第三产业的营业收入、进出口及企业利润,而这些指标的增长都与GDP增幅不相一致,由此带动增值税等相关税种收入增长也和GDP增长不同步。2010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5.7%,进出口商品总值分别增长38.7%和31.3%,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24.5%,工业企业利润总额(1~11月)增长49.4%。相应营业税增长23.8%,进口环节税收增长35.9%,企业所得税增长19.7%,这些税种的收入增长与其相关的经济税源增长基本上相协调,但与GDP增长相比就不能相吻合。

第三,外贸进口对GDP和税收的影响不同。GDP核算的是进出口净额,外贸进口在GDP核算中是减项,进口越多对GDP的贡献越少;但体现在税收上是加项,进口越多进口税收增加就越多。2010年一般贸易进口增长43.7%,进口税收增长35.9%。经测算,2010年外贸进出口拉动全国GDP增长为负,而进口税收拉动全国税收增长19.5个百分点。

第四,加强税收征管等因素带来的影响。过去,由于征管手段和征管水平比较落后,造成了一些税收流失。近年来,随着税收信息化建设的发展,税收征管手段有了明显改善,征管力度不断加大,税收征管质量和效率不断提高,税收流失相应减少,从而提高了税收的增长速度。但这种变化与GDP的增减变化没有直接关系。

第五,税收政策调整带来的影响。近年来税收政策进一步完善,税收调节经济调节分配职能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税收政策调整对税收收入的影响有增有减,以“十一五”期间税制变动最大的2009年为例:全面推行增值税转型改革,支持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全年减少税收收入1235亿元;降低小排量乘用车车辆购置税税率,全年减少车辆购置税203亿元;将证券交易印花税税率降至1‰,并改为单边征收,全年测算减收880亿元。同样,有些政策调整如燃油税费改革则带来了税收收入的增加。这些都影响到税收收入增加和GDP增加的关系。

此外,还有一些影响税收的因素与GDP并不相关。比如,部分累进或累退制税种也会造成税收与GDP增长速度的不一致。综上所述,在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税收的增长速度可能高于GDP的增长速度,也可能低于GDP的增长速度,税收的增长速度是由多重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必须科学认识税收增长和GDP增长之间的关系。

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底,全国税务系统共有正式在职人员75.5万余人,离退休人员16.9万余人,另有临时人员10.6万余人。国家税务总局机关及直属单位正式在职人员1076人(不含扬州税务进修学院)。省以下国家税务局系统共有正式在职人员近39.7万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1万余人,大学本科近20.7万余人,大学专科14.6万余人,中专和高中及以下3.3万余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例为91.7%。省以下地方税务局系统共有正式在职人员35.7万余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近1.1万人,大学本科19.5万余人,大学专科11.6万余人,中专和高中及以下近3.5万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人员比例为89.3%。

二、教育培训

税务系统认真落实中央《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以能力建设为核心,以专业化培训为主线,大力实施人才强税战略,最大限度地激发税务系统各类人才的创造活力,推动税收事业的健康发展。

分级分类开展大规模干部培训。积极运用组织调训与自主选学相结合、脱产培训与在职自学相结合、党校班学习与常规班学习相结合等形式,搭建共同学习、团队学习的平台,有针对性地开展差别化培训,帮助各级干部补好自身素质“短板”。按照行业税收管理的要求,对稽查人员、税收分析人员、反避税人员、出口退税管理人员根据岗位职责要求进行深化和提升培训。认真抓好初任培训,坚持“凡进必考”原则。2003年以来国家税务局系统新进公务员全部通过中组部、人社部统一组织的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招录。

大力推进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围绕推行专业化、信息化的管理方式,积极与OECD等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举办税收协定、转让定价、纳税服务、大企业管理等专题培训。根据“十二五”税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税务系统中长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将组织建立税务稽查人才库、反避税人才库、大企业税收监管人才和税收经济分析人才库等,进一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

培养税收工作一线骨干队伍。坚持急用先建原则,以总局和省局骨干队伍为基础,选拔业务骨干进行递进式培训,大力开展纳税服务、纳税评估、反避税、税务稽查等不同岗位骨干的培养工作。目前,各级税务机关分级储备外语、法律、稽查、统计、审计、监察和计算机等各类业务骨干上万名。

三、精神文明建设

税务系统围绕“服务科学发展、共建和谐税收”主题,坚持“为国聚财、为民收税”宗旨,以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目标,认真抓好全国税务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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