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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常识

发布时间: 2016-05-04 | 来源: 税务总局网站 | 作者:  | 责任编辑: 张月

税收执法更加规范。通过应用税收执法考核、执法监察等信息系统,对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执法监察,用数据说话、以程序规范,有效地避免了人工作业条件下税收执法的随意性,在促进税务部门公平、公正执法的同时,也推动了税务干部队伍建设。

实践证明,信息化是加强税收管理的重要手段,通过信息化建设,税收工作水平不断提高,保证了税收收入随经济发展稳定较快增长。

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

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主要内容,概括起来,就是“一个平台,两级处理,三个覆盖,四个系统”。

1.“一个平台”是指建立一个包含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的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主要任务是逐步建立覆盖总局、国地税各级机关与相关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的网络体系,统一网络硬件和基础软件技术平台建设,建立安全管理和运行维护体系,以保证税收工作在统一、安全、稳定的网络化平台支撑下平衡运行。其中:

统一的标准是实现各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兼容运行,并顺利实现系统升级换代的基础。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标准体系包括总体标准、基础设施标准、技术支撑标准、应用标准、数据标准、管理标准、安全标准等。

安全保障体系,就是按照现代信息安全理论,遵循国家标准,采用目前国内外先进的信息安全技术,通过建设税务CA、加强密钥管理和权限管理以及采取防火墙过滤、入侵检测、系统加固、安全性分析等防护措施,建设涵盖税务系统网络、应用和管理等各个方面的统一、稳定、高效的信息安全保障体系。

运行维护体系,就是通过建立以总局为核心、省级为基础,集中管理的运行维护体系,加强监控管理,及时解决运行中发生的各类问题,为用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技术和业务支持。

2.“两级处理”是指依托统一的技术基础平台,逐步实现税务系统的数据信息在总局和省税务局集中处理。主要任务是在“一个平台”的支撑下,结合各地实际情况,逐步建立总局、省税务局两级数据处理中心和两级数据处理机制,实现涉税电子数据在总局、省税务局两级的集中存储、集中处理和集中管理,使业务流程更加简化,机构趋于扁平化,管理和监控更加严密,纳税服务更加简便,系统维护更加便捷,系统运行更加安全,并使得数据的宏观分析与微观分析相结合、全局分析与局部透视相结合,全面提升数据利用的价值。

3.“三个覆盖”

是指应用内容逐步覆盖所有税种、税收工作重要环节、各级国税局地税局并与有关部门联网。主要任务是通过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技术和管理方法在全国税务系统得到广泛应用,逐步实现税务管理信息系统对国税局、地税局管理的所有税种以及税收工作运行的重要环节进行全面、有效的电子化监控,并实现与有关部门的联网,以保证税收工作便捷、规范、高效进行。

4.“四个系统”

是指通过业务的重组、优化和规范,逐步形成一个包括征收管理、纳税服务、管理决策和行政管理系统在内的四个信息管理应用系统。主要任务是建立以税收征管业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税收征管系统,以为纳税人服务为主要处理对象的纳税服务系统,面向各级税务机关税收经济分析、监控和预测的管理决策系统和以税务系统内部行政管理事务为处理对象的行政管理系统,以满足税务工作多层面、全方位的应用需求。

税收征管系统包括征收、管理、稽查、处罚、执行、救济等子系统,是税收管理信息化的核心应用系统。采用全国数据大集中的模式,通过一体化的规划设计,统一征管数据的标准和口径,实现全国征管软件的统一集中,支持全国统一执法,实现征管数据实时监控。

纳税服务系统包括网上税务局、纳税人关系管理和纳税服务渠道整合软件,通过大厅系统、呼叫中心、短信、网上税务局以及自助终端等渠道,提供公众信息服务、纳税人交互服务和涉税办理服务。

管理决策系统包括查询统计、征管状况分析、报表管理、政策评估、纳税遵从风险管理、知识管理、绩效管理七个子系统,通过对大量业务数据的整合、加工和处理,利用数据管理及商务智能等技术,实现对管理决策的有效服务。

行政管理系统包括综合办公、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和纪检监察四个子系统,运用面向服务架构技术整合现有行政管理系统,实现行政管理工作流程电子化,实现部门之间、部门与上级机关之间信息互联互通。

完成上述建设任务后,税务部门将建成拥有1个全国性行业网络,2个国家级税务处理中心,7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级税务处理中心,超过60万个内部工作站,年事务处理量超过100亿笔,总数据量超过700TB,内部用户超过80万人、外部用户上亿人(户)的全国性税务信息系统。

二、配套实施的改革创新措施

税收信息化建设需要借鉴国内外先进税收管理理念、经验,对现行税收管理政策、制度、业务流程等实施相应的变革。

1.推行税收业务重组。

以简捷高效为目标,明确受理即办事项,精简处理环节,实现税务事项的多业务处理模式;以流程管理为导向,实现“工作找人”;将执法结果监督转变为过程控制,规范统一执法;以“减轻纳税人不必要的办税负担、减轻基层税务机关额外的工作负担”为原则,简并涉税事项、流程和表单,变事前审批为备案。

2.实施纳税遵从风险管理。

引入风险管理理念,将提高纳税遵从度作为税收管理的战略目标;建立税源专业化管理模式和机制,对纳税人实行分类、分级管理;立足于风险防范,着眼预警提醒,聚焦高风险领域和对象;推进风险识别、排序、应对的结合。

3.建立网络发票管理系统。

实现从管理发票的物理形态向管理发票信息转变。纳税人通过网络开具发票,实时传送电子信息给税务部门,实现纳税人的开票和受票信息网上闭环管理,并通过对发票开具,取得信息与纳税申报数据的对比分析,强化税源监控。

4.丰富纳税服务方式。

以纳税人为视角,以服务方式创新为切入点,丰富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的渠道、手段,突出个性化服务,统一、简化涉税事项,为纳税人提供便捷、优质、低成本的服务。

5.加强外部涉税信息交互。

以外部涉税信息交互为基础,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构建全国统一的外部信息管理系统和信息交换通道,形成以涉税信息的采集、整理、应用为主线的管理体系,为强化税源管理提供外部信息保障。

6.建立自然人数据库。

基于现行税制和对个人税收管理的实践探索,实现对自然人的建档管理和信息共享,增加财产登记与投资管理、纳税信用等级管理、一户式档案查询等自然人税收管理的内容,建设自然人数据库,为个人所得税、财产税管理提供手段支撑。

7.优化税收会计核算流程。

把会计核算业务从前台征管事务处理系统中分离出来,并以税务系统信息网络和数据应用大集中为依托,制定出一套适应现代信息化条件下的税收会计核算工作制度、流程,提高税收会计核算、统计分析的质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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