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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

发布时间: 2020-04-30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责任编辑: 吕欣

中国网4月30日讯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自5月1日起施行,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条例明确,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应当依法予以清偿。

条例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违反《条例》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