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官发财两条道:多地加大违纪曝光力度 从严申报抽查
3月初,中纪委监察部网站披露了一起官员借“壳”经商敛财的典型案例。四川省农业厅原巡视员胡相全,将妻子和弟弟变成谋财的“白手套”,通过他们入股经商办企业,多次收受下属单位和个人、企业负责人等所送礼金,涉案总金额折合人民币1067万元。
“作为一家之长,是我对自己和对亲属放纵,我没管住自己也没管好家人。我弟弟和我家属的背后,无疑还是我的影子和面子,实质和企业老板之间还是我的关系。”胡相全在忏悔书中这样写道。
一年来,各地纪检监察部门对领导干部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的曝光力度明显加大。湖南省纪委集中通报省发改委总经济师杨世芳为其子经商办企业谋取利益问题等10起案件。安徽省纪委集中通报7起,省供销社财务会计处处长王和义允许配偶在其分管范围内经商办企业案位列其中。天津市纪委通报,东丽区人民政府原副区长张洪宝与妻子“前门当官、后门开店”,上演了一出贪腐“夫妻档”。新疆自治区纪委通报,塔城地区党委原委员徐本来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纵容、默许配偶利用其职务影响入股企业谋利,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一人得道、全家谋利”,是不少落马贪官违纪违法行为的真实写照。一定级别以上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即使经营合法,也难免有“瓜田李下”之嫌,隐患不容忽视。若想杜绝可能出现的违纪违法行为,需从向组织如实申报做起。
上海等5地规定,领导干部应当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向组织作专项报告,并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上将相关情况作出说明。组织部门、纪委等有关部门,按照每年20%的比例对报告内容进行抽查,重点核查是否存在漏报、瞒报情况。
2016年,上海全市334家单位的2133名市管干部就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情况作专项申报。目前,上海已对229名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了规范,发现3人涉嫌严重违纪,由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在去年,新疆全区列入规范范围的124家单位1903名厅局级及以上(含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了专项申报。有294人报告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经过甄别,其中125人需要规范。
当官发财两条道。在与规定发生冲突的情况下,5地给出两条出路:或由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主动退出,或由领导干部本人辞去现任职务。
从上海、新疆实践情况看,多数领导干部选择让亲属退出。去年上海有137人的亲属退出经商办企业活动,占需要规范的领导干部人数的60%;在新疆这一数字是110人,占近九成。也有领导干部选择辞职,新疆塔城地区一位副厅级干部就表示,自己接近退休年龄,将向地委递交申请退休报告,退出现任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