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诺不兑现、难落地——
诚信建设亟待加快推进
最近,《经济日报》记者到西北地区某省份采访时,一位企业家向记者聊起了创业过程中遇到的“糟心事”。
这位企业家告诉记者,他以前主要从事特种阀门贸易,积累了一定资本。这些年,看到西部地区发展速度快,就想转型做实业,于是筹划创办一家专门从事钢丝网骨架聚乙烯复合管材管件生产的管业公司。
“我在筹备办厂的时候,正好当地政府在招商引资,承诺如果能当年投资当年实现一期项目投产,就通过税收奖励的方式,免除企业的工业用地税费。”该企业家说,算下来,光土地税费一项就接近800万元,这等于给企业减轻了一大笔负担。
有了政府的支持,他交付了全额的土地出让金等费用,一期项目在去年4月份开工建设,经过加班加点地干,终于在去年12月份实现竣工投产。
“当年开工、当年投产,这是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给企业提的要求。”在该企业家看来,企业既然做到了当时政府提出的这一要求,政府也应该兑现优惠政策的承诺了。
不过,令人失望的是,一期工程投产后,政府却再也不提退还土地款项的事情。“我们的二期项目着急开工,手头又没有太多现金,只能去找政府,看能不能抓紧时间办理退还土地款的事情。”该企业家说,虽然得到了各级领导的热情接待,但对落实优惠政策的事情却始终不置可否,“连个时间表都没有”。
现在,这位企业家左右为难:如果继续投资,一来自己手中“差钱”,二来二期项目建成,政府可能更不会兑现优惠政策了。可是,如果不继续扩大规模,不建设二期生产线,企业规模上不去,规模效益无法体现,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就会大打折扣。他感慨道:“打交道,凭的就是彼此的信任。可当初的承诺,为何成了一纸空文?”
专家点评:政府诚信是社会诚信的基石和灵魂,应该是当前建设社会信用体系的领跑者,相比普通公众和企业诚信,政府诚信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作用更大,一旦有损,其危害波及面更大,持续时间也更久。在地方招商工作中,地方政府诚信不容忽视,通过“大话”“空话”招商引资,最终又不兑现承诺,受损的还是地方的整体市场环境和吸引力。因此,政府首先应在思想上树立起“诚信招商”意识;尽快通过立法对因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给投资人造成的相关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出台“权利清单”明确规定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的权利限制及职责,对于无视权利范围仍作出承诺的政府官员应予以惩罚;对在权利范围内不履行承诺造成投资人实际损失的政府官员,更应依法严惩。另外,政务诚信不仅体现在招商工作中,更是政府行政的基本标准,应受到全社会、全方位的监督,同时做到严格问责。(记者林火灿)(点评专家为国家发展改革委经济体制与管理研究所综合研究室副主任郭冠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