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和太太正在德国留学,现在意外有了小孩。我们想把她送回中国交给爷爷、奶奶抚养,也想顺便给她在国内上户口。但不知手续该怎样办?另外,我们学成回国后,是否享受归侨待遇呢?
答:按规定,出国留学人员将其在国外所生子女送回国内抚养,可以向其子女拟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常住户口登记。
在给子女选择送回国内抚养的居住地时,要按照以下顺序:第一、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一方在国内的,首选在其父亲或母亲处;如果父母都在国外,可在其父或其母原户口所在地的抚养人处。第二、没有上述条件的,可在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处。第三、没有上两项条件的,可在子女的其他抚养人处。
另外,给子女申报常住户口时,须提交经中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在国外所生子女的出生证明,以及中国驻外使领馆开具的其父母身份的证明、子女回国时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
至于回国后是否享受归侨待遇,要视乎是否在国外定居或就业。按规定,出国留学生(包括自费留学生)不是华侨,回国后不具有归国华侨身份。但如果留学生已在国外定居或毕业后在当地就业,就成为华侨,回国后可享受归国华侨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