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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

发布时间: 2016-05-04 | 来源: 外专局网站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李铮

《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只提供给被我国政府确认的来华工作的外国专家在申办职业(Z)签证时使用。其他来我国的外国人,应按其他有关部门的规定办理来华手续。其他短期来华的外国专家,如办理F(访问)、L(旅游)签证的,不须提供此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