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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常驻记者证的延期

发布时间: 2016-05-04 | 来源: 外国记者新闻中心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李铮

外国常驻记者证的有效期不超过1年。外国常驻记者应当于外国记者证有效期满前办理延期手续。

IPC每年集中办理常驻记者证延期手续,届时请留意IPC网站(http://ipc.fmprc.gov.cn)相关通知。外国驻京记者可直接到IPC办理延期。驻沪、渝、穗、沈记者在规定时间内向原注册登记机关办理送验、延期手续。

常驻记者办理记者证延期手续应持:

1、由记者所属常驻新闻机构负责人或首席记者签发的记者证延期申请信;

2、当年的外国常驻记者证。

逾期申办应当提前说明情况。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外国常驻记者资格,其外国常驻记者证将被注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