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中国政务 > 政府服务 > 外籍人士 > 移民定居

对中国有特殊贡献的外国人申请永久居留证

发布时间: 2016-05-03 | 来源: 公安部网站 | 作者:  | 责任编辑: 李铮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

申请条件:

对中国有重大、突出贡献以及国家特别需要的。

申请材料:

(一)有效的外国护照或者能够代替护照的证件;

(二)四张二英寸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

(三)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函及有关证明。

办理程序:

申请时需如实填写《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表》,并提交以上材料

收费标准:

申请费:每人1500元;证件费:每证300元

办理期限:

公安机关自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的申请之日起六个月以内做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决定。

办理单位:

受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直辖市公安分、县局;审核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审批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申请的机关是公安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