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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退出中国国籍

发布时间: 2016-05-03 | 来源: 公安部网站 | 作者:  | 责任编辑: 张月

行政事项: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办理内容:

申请退出中国国籍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

申请条件:

(一)外国人的近亲属; 

(二)定居在外国的;

(三)有其它正当理由的; 

申请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户口薄复印件;

3)与申请退出中国国籍事由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一)填写《退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申请表》;

(二)提交要求退出中国国籍的书面申请;

(三)提交相应证明。

收费标准:

申请费:50元;退籍证书200

 办理期限

(暂无具体规定)

办理单位

受理国籍退出申请的机关,在国内为当地市、县公安局,在国外为中国外交代表机构和领事机关。退出中国国籍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负责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