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褚有志:一片“兵”心在玉壶
他虽已脱下军装,但他对绿色的军营和退役军人依然一往情深。一晃二十年的时光过去了,他的足迹踏遍了军营,走进许多退役军人之中,还有学校、村庄、社区等各个角落,用他学会的法律知识义务当起普法宣传员,听课人数达几十万人次。
当一个好兵
褚有志,南安市水头镇人,1999年12月,正在就读福建省警官学校(中专)还未毕业的他,怀着对橄榄绿的向往,应征入伍到武警福建省总队三明市支队服役,由于在部队工作踏实肯干、上进心强、乐于助人,200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转为一级士官,2003-2004年度连续2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002年度被武警福建省总队评为“优秀军械员”、2003年度被武警福建省总队评为“优秀共产党员”,2001-2003年度连续三年被武警三明市支队评为“优秀士兵”、2002-2004年度被中共将乐县委、将乐县人民政府、将乐县人民武装部评为“拥政爱民先进个人,《人民武警报》《福建日报》《三明日报》等曾多次报道褚有志的先进事迹。
自学成律师 2001年6月5日,对褚有志来说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日子,他的父亲不幸因车祸离开人世。此后,经过漫长的诉讼赔偿之路,最终只赔偿3万元。从这件事上,他深刻认识到社会法治与公平正义的重要意义,而且在部队期间,他资助4名失学儿童重返校园,更多地接触了社会,深感学法用法的重要性。回到部队后,他毅然报读中央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的学习。每当训练之余或是更深夜静的时候,褚有志就如饥似渴地捧起法律书本学习,并经常利用所学的法律知识配合部队开展法律宣传。2004年底褚有志退伍回到了家乡南安,他仍然对法律的学习痴心不变,克服常人难以想象的困难,完成大专、本科的全部课程,并顺利通过了被称为“天下第一考”的国家司法考试,成为一名执业律师,就职于福建正成功律师事务所。
义务宣传员褚有志虽是一名执业律师,但是他始终没有忘记自己的社会责任,牢记自己是一名共产党员、退伍军人,从不为名为利,利用律师对法律专业领域的特长所在,走进学校、部队、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法治讲座、分发法治宣传手册及提供免费法律咨询等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参加听课人数达几十万人次。他常常以生动案例、现场提问、观看视频等形式,引导学生遵纪守法和珍爱生命健康,开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三位一体,共筑安全”、“珍爱生命,预防溺水”、“珍爱生命,远离毒品”、“保护自己,防拐防骗”、“消防安全演示演学活动”、“反对校园欺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等法律主题教育,并义务当起“交通安全宣传员”。
不变“爱兵”心褚有志律师还时常以一名老兵的身份走进部队与官兵谈人生讲法律,用心用情用法提供法律指引帮助,增加守法用法意识,切实为“最可爱的人”排忧解难。他还积极配合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和双拥部门开展“法律进军营”活动,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以及双拥法律法规,更是“以案释法”深入浅出地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财产等热点问题,进一步提高了官兵们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他所讲授的法治讲座受到驻军官兵的热烈欢迎,亲切地称他是“编外指导员”。2022年5月份,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次成立崇军拥军司法服务中心,褚有志作为一名退伍老兵、律师,被聘请为“老兵调解员”。在担任“老兵调解员”期间,坚持以服务军人军属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热心为退役军人释疑解难和提供法律援助,深受退役军人的称赞和好评。褚有志表示,他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用自己的一技之长,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出自己的光和热。(南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