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安委办、贵州省应急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服务十条措施》,切实加强企业安全服务指导,推动企业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尽早恢复正常生产,为贵州省保持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推行“一企一策”复工复产:各地各部门要全面评估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状况,按照风险高低一企一策有序进行复工复产,严防简单化、“一刀切”等偏颇做法,对安全风险小的企业全面推行承诺制自行复工复产。
坚决整治填表式监管:各地各部门要转变作风,坚决整治重复报送各类表格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给基层干部和企业减轻负担,让基层干部和企业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复工复产第一线。
简化复工验收程序:各地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合理、适度、管用的原则,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简化复工复产验收程序,严禁“各种填表盖章”增加企业负担。
加强安全服务指导:各地各部门要派出应急安全服务队、组织专家上门服务、对重大风险隐患远程会诊、开展线上服务等方式,帮助和指导企业开展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重点管控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设备设施、生产区域和岗位,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安全生产。
推行“说理式”执法:各地各部门在复工复产执法检查中要坚持服务寓于执法之中,做到执法与普法相结合,对一般性轻微违章行为开展“说理式”执法,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对重大处罚和关停一律实行报备制度。
开展重点生产设备检测检验服务:各地各部门要主动联系省内外检测检验机构,帮助企业对重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检测检验,确保企业重点生产设备设施处于良好状态,坚决杜绝设备带“病”运行。
开展应急准备服务:各地各部门要针对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指导帮助企业制定应急预案(方案),确保一旦出现突发事件能够及时有效应对,妥善处置到位。
大力推广线上监管:各地各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微博免费发布安全教育教材和安全提示,免费开展线上、线下培训,督促企业复工复产前严格落实岗前培训制度,确保从业人员掌握基本安全技能。要推进信息化大数据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中的应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管信息化科学化水平,通过远程监控及时掌握企业复产复工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减少检查频次,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扰。
加强政务便民服务: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开展企业“线上办”办理相关政务服务事项,推行网上政务服务审批。不得增加无法定依据的前置审批事项,对办事企业进行“一对一”办事帮扶服务,第一时间响应企业办事需求。
提供“12350”热线服务:各级安委办、应急部门要开通“12350”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服务热线电话,及时受理、指导帮助企业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主动热情服务各类企业复工复产。 (成虹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