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而脱贫攻坚也将在今年全面收官,如何统筹兼顾?2月9日,市扶贫办印发通知,疫情期间将抓好临时救助、促进就业、帮助涉贫企业复工复产等工作,力争做到“战疫”和“战贫”两不误。
记者梳理发现,这些工作安排分为7个方面,共23条。
首先是抓好患新冠肺炎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市扶贫办称,对于这部分群众,要对其本人及家庭给予关心慰问,对隔离人员进行心理疏导;同时,民政部门按低保标准2倍按月发放临时救助金,直到患者出院为止;此外,市扶贫办还将把患者作为动态监测重点对象,符合建档立卡标准的及时作为返贫人口给予重点帮扶,基本生活有困难、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农村低保。
其次,在疫情防控期间,科学开展帮扶。“疫情未解除之前,帮扶干部原则上不入户,主要利用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进行,了解贫困户的需求,制定脱贫增收计划,确保帮扶工作不断档。”该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此期间,帮扶干部应以疫情防治为切入点,动员贫困户开展一次房前屋后大扫除,搞好环境卫生,养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
第三,抓好贫困人口就业:一是适度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公益岗位,优先安排因疫情暂时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二是已建成的扶贫车间,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按程序报备后有序推进复工复产,重点解决因疫情不能外出务工的贫困人口就近就地就业;三是扶贫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要在这段时间摸底收集贫困劳动力就业意向、培训需求和企业复工、用工需求信息,加强劳务服务,帮助其有序返岗就业。
第四,帮助涉贫企业开工复产。“我们将按照市级有关文件,‘点对点’解决涉贫企业开工复产中的困难和问题,帮助恢复生产经营,带动贫困群众参与产业发展。”该负责人介绍。与之配套的是,市扶贫办将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支持力度,对因疫情影响未能如期还贷的,经过银行机构合理评估和严格审查后,可办理续贷、展期,适当延长还款期限。此外,市扶贫办还将制定完善消费扶贫支持政策,引导当地企业、农民合作社、电商服务站以智能化、零接触提升消费扶贫实效。
除上述四方面外,市扶贫办还在社会帮扶、政策研究、关爱基层一线扶贫干部等方面出台了相关政策措施。其中,我市将为全市驻乡驻村干部、第一书记、建档立卡贫困户提供新冠肺炎专属保险,有疫情的乡镇、村社,扶贫工作队暂不进驻。“我们希望通过这些措施,扎实抓好特殊时期的脱贫攻坚,打赢贫困地区疫情防控阻击战和脱贫攻坚收官战。”该负责人表示。 (首席记者 颜安 实习生 廖雨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