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政务 > 政务信息 > 

民政部:建议春节回家过年的老年人暂返养老机构

发布时间: 2020-02-10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闫景臻 | 责任编辑: 吕欣

中国网2月10日讯(记者闫景臻【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我们在行动】系列报道: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于2月10日下午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加强基层社区疫情防控有关情况。

民政部养老服务司副司长李邦华介绍说,在民政部养老机构疫情防控指南和各地防控的要求下,养老机构目前主要采取了三方面的防控措施:一是加强了组织和领导,启动了应急预案。我们要求各级养老机构要把疫情防控作为养老服务当前的首要工作来抓紧抓实。二是加强了进出的管理,实行封闭式管理,尽量减少外部感染源的输入。三是养老机构加强了内部的防护和服务,让老年人在养老机构里面安心。同时我们也加强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的管理,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渡过这次难关。这是养老机构目前在疫情防控中采取的主要措施。

记者了解到,民政部办公厅于2月8日印发《养老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南(第二版)》(下称《指南》)。较第一版,第二版的《指南》又有什么样的变化?

李邦华介绍说,民政部组织相关专家和一线的工作人员根据最新疫情的防控要求,在2月7日又修订发布了第二版《指南》。和第一版相比,第二版《指南》主要做了两大方面的调整:一是完善了养老机构的出入管理,针对养老机构防控风险主要来自于外部输入的情况,《指南》进一步明确了疫情期间禁止进入养老机构的六类情形,比如在湖北疫区停留过,比如接触过感染的或者疑似人员,比如有发烧、呕吐等疑似症状,总共规定了六类情形禁止进入养老机构。针对春节之后一些回家的老年人要返回养老机构,还有春节回家的护理人员要返回养老机构,还有新入住的老年人,我们也完善了入住的流程,要求这些人在没有禁止进入的情况下,通过14天的隔离观察无异常之后可以回到养老机构入住或上岗。二是明确了疫情处置的相关要求,老年人有时候要出去看病,老年人如果在机构里面出现疑似症状,老年人、工作人员出现疑似病例或者是确诊感染的病例的情况下,养老机构如何处置,《指南》对这方面进行了规范。这些调整都是结合疫情的最新变化做出的跟进和完善,同时我们也对养老机构的相关内容做了优化,从原来的45条优化为现在的34条。

李邦华介绍,针对春节回家之后老年人是否可以返回养老机构的情况,刚才介绍第二版《指南》时我们也介绍了,老年人如果要回到养老机构入住应该注意的事项,如果说老年人在家里能够得到很好的照顾,我们建议暂缓回到养老机构,相对家庭来讲,养老机构是人员密集的场所,在家里照顾可能风险相对低一点,同时家里亲情化更好一点。如果确实因为家庭无力照顾,老人需要回到养老机构,如果没有六类禁止进入的情况,经过医学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之后是可以回到养老机构的,一方面要保证这部分老人的安全,另一方面也要保证已经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的安全。

李邦华表示,由于疫情期间许多养老机构都实行了封闭式管理,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人员进出,如果有家属需要探视养老机构的老人,我们建议尽量采取电话、视频等方式来探望老人,和老人做亲情的沟通。如果有特殊情况,比如老人病危或者其他情况,确实需要进入养老机构探望或者探视老人的,首先要保证进入的人员是健康的,做好实名登记、体温检测,要遵守养老机构的防控要求,是可以进入探视的。如果是日常的探访,可以采取其他方式来渡过目前这个特殊的时期。我们同时也会督促、指导养老机构保证疫情期间的服务质量,确保老年人在养老机构安心生活,尽量保持正常生活作息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