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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上海江苏等多地就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紧急立法 以法治“疫”

发布时间: 2020-02-10 |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胡俊 | 责任编辑: 吕欣

中国网北京2月10日讯(记者胡俊)据安徽人大消息,2月9日下午,安徽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决定》共11条,明确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政府职责、单位及个人的权利义务、相关法律责任等,就加强人大监督、强化司法保障、推进信息公开和相关宣教、维护正常经济社会秩序等作出了具体规定。

据了解,目前,上海、浙江、江苏、广东、河北等省市人大常委会围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紧急立法。从多地立法内容来看,主要是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提供法治支撑。例如,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定,隐瞒病情将被认定为失信行为。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后,受到社会各方赞誉,认为这是“依法防控”的地方人大生动实践,为上海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了应急、及时、有效的法治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