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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全法官惩戒制度 准确把握审判瑕疵和违法界限

发布时间: 2020-01-19 |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 何强 | 责任编辑: 吕欣

原标题:健全法官惩戒制度 准确把握审判瑕疵和违法审判界限

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更好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新京报快讯(记者 何强)1月18日,记者从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上获悉,今年最高人民法院将落实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实施办法,从制度和机制层面推动解决裁判尺度问题。要健全法官惩戒制度,完善问责制度体系,准确把握审判瑕疵和违法审判的界限,支持保障司法人员依法履职。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表示,要健全和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制度机制,发挥法官在办案中的主导性、基础性作用,建立主审(专业)法官会议与审委会衔接机制,严格落实审判委员会议事程序和议事规则,更好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此外,要完善审判人员权责清单,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相关文件要求,确保有序放权、科学配权、规范用权、严格限权。要坚持放权与监督相结合,完善审判管理制度和审判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细化“四类案件”具体情形,实现监督管理自动触发、全程留痕、实时查询、有效追溯。基层法院内设机构改革完成后,院庭长和内设机构负责人要着力提高审判管理、行政管理能力,更好适应形势任务需要。

在智慧法院建设方面,周强提出,要以电子卷宗深度应用为抓手,全面推广庭审语音识别、文书智能纠错、类案强制检索等应用,努力攻克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一批关键技术,持续深化智慧审判建设。要以建设人民法院区块链统一平台为重点,加快推进区块链技术攻关和应用场景落地,形成全国统一的人民法院区块链应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