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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环节实施“两票制” 能否降低虚高药价

发布时间: 2016-12-05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孟超

商务部有关报告显示,全行业只有3家年销售规模超千亿元、1家年销售额超500亿元的全国性药品流通企业,24家年销售额过百亿元的区域性药品流通企业。而配送对象多而散,数量超过120万家。这些大流通企业如果要建起完善的药品配送网点,包括把网点延伸到较偏远的地区,成本较高,也需要技术手段、供应链管理方式的创新,挑战企业应对能力。

记者查看了各省出台的有关文件,发现各地确实考虑到了地区差异,比如安徽明确,药品经营企业将药品销售到偏远山区基层公立医疗机构的,允许在“两票制”的基础上再开一次药品购销发票。

还需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两票制”缩短了流通环节,药价就降下来了?实际上,医院采购价格在政府集中招标中已确定,实行零差率的公立医院按中标价采购。在新一轮的集中招标中,中标价会不会因“两票制”下降,需要看下一步的政策规定。

国家已明确,所有公立医院都要实施零差率,那么有些地方再配合实施医保支付价,会不会起到降药价的作用?毛宗福认为,医保支付价非常好,但要把以药补医的怪圈扭转过来,才能很好地执行医保支付价。

事实上,以药补医在我国公立医院仍然是主导模式。统计显示,医院药占比仍在四成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光靠“两票制”难以撼动高药价。“必须强调‘三医联动’,在推行‘两票制’同时,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体现医务人员劳务技术价值,回归医疗服务的价值规律。当医院不需要从药品中获取收入,而是有合理的收入渠道,药价自然就在竞争中降下来了。”毛宗福说,他去三甲医院看骨外科专家,挂号才30元,劳务技术价值被扭曲。

史录文强调,即使两票制让药价降下来了,但医疗费用不一定能降下来。如果不能建立促进医院和医务人员主动回归医学规律的体制和机制,医院为了发展,也会有办法获取不合理收入。所以,仍要强调公立医院体现公益性的科学合理的经费收入,才能彻底杜绝“按下葫芦浮起瓢”现象。

毛宗福认为,接下来政策会不断完善,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到合理区间,改革医保支付方式,加强监管。只要改革以“三医联动”的方式推进,扭转以药养医的体制,药企逐步改变小散乱的恶性竞争局面,药品最终会回归合理价位。(记者 李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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