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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流通环节实施“两票制” 能否降低虚高药价

发布时间: 2016-12-05 | 来源: 人民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 孟超

从药企到代理再到医院,只开两次发票杜绝层层加价

“两票制”能灭药价虚火吗

近期,中办国办转发《意见》,要求公立医院药品采购逐步实行“两票制”,即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之前国办印发的医改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也提出,综合医改试点省份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

药价虚高受诟病已久,在流通环节实施的“两票制”能带来什么改变?能否降低虚高药价?

压缩代理销售层层加价环节

近日,福建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明确药品耗材供货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不执行“两票制”,将进入“黑名单”,被取消供货或配送资格。福建可看作是全国真正实行“两票制”最早的省份。

至今,已有12个省份出台了实施“两票制”的相关政策,其中福建、安徽、陕西已正式落地。

“两票制”为何如此受关注?从药企来说,“两票制”改变了流通环节利益分配格局。在我国,药品销售主要有两种模式,一是自主销售,一是代理销售。一部分大药企有自己的销售渠道,可以直接售药到医院、药店等终端。大部分生产企业采用代理销售模式,经过层层代理,最终销售到医院或零售药店等,再卖到患者手中。代理销售模式中,从生产企业到医院或药店,经过了层层代理,层层加价,中间经过三票、四票甚至更多票,出厂价与最终销售价格之间相差巨大,“挂靠”“走票”等违法违规现象普遍存在。

“两票制”针对的就是代理销售模式,压缩中间的多票环节,让生产企业自主配送药品,或仅选择一家配送企业,直接供货到医院。有强大配送能力的大流通企业无疑将胜出,多如牛毛的中小代理商或淘汰或转型。“两票制”实施之前,渠道、终端由代理商一手把控,不少药品生产企业并不掌握终端情况。“两票制”后,药品生产企业将对配送环节负责。浙江甚至要求实行“一票制”,由药品生产企业直接负责配送。

某些偏远地区允许多开一次发票

据国家食药监总局统计,截至2015年11月底,全国共有药品批发企业13508家,其中前100位药品批发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同期全国医药市场总规模的68.9%。药品流通领域小、散、乱现象可见一斑。

武汉大学公共卫生学院院长毛宗福分析,“两票制”若执行到位,药品流通行业将发生大变革,很可能全国只剩下一些大流通企业,流通企业集中度大大提高,“过票洗钱”现象消失,药品虚高价格降低,流通环境得到净化。整个流通环节变得简单透明,监管也更加方便。

然而,北京大学药学院药事管理与临床药学系主任、医药管理国际研究中心主任史录文认为,“两票制”虽然可以缩短多余的流通链条,消除多余的加价因素,但是能不能执行到位,取决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往往较发达的地区,配送企业网点较齐全,能够“一票”就配送到位。而在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地区,药品流通企业往往较多,小散乱情况更加严重,药品很难“一票”配送到位。比如新疆、西藏、青海等地方,实施“两票制”可能比较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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