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7日,北京天通苑一居民家中温度计显示室温超过20度。中新网邱宇 摄
近日,受强冷空气影响,北方遭遇大范围降温天气。供暖方面,北京启动数台尖峰锅炉应对低温,要求供热单位定期抽样检测室温。中新网记者梳理发现,河北、山东、辽宁、内蒙古等多个省份规定,供暖季室温应达到18℃以上,不达标时部分取暖费可退回。
北京启动数台尖峰锅炉应对低温
北京自11月13日起正式供暖。多名居民对记者反映,在供暖开始的前几天里,家中暖气不热,在经过检修或其他方式处理后,室温升到了18℃以上。
家住北京天通苑的陈先生告诉记者,在正式供暖后的三四天时间,房屋北侧暖气片冰凉,室温最高只有13℃,物业告知原因是煤改气后调试管道所致。11月17日,室温升了上来。
另有数名北京居民表示,正式供暖后家中出现暖气片管道热、暖气片不热,复式住宅楼下暖气热、楼上不热等情况,在拨打市级供暖热线或向物业反映之后解决了问题。
近日,降雪导致气温骤降。据媒体报道,北京市热力集团已启动9台尖峰锅炉为居民的暖气加热,确保整体供热运行平稳。
多省份规定室温要达到18℃以上
家中供暖温度是否达标,“18℃以上”是一个衡量标准。
2012年开始施行的《住宅设计规范》规定了设置采暖系统的普通住宅室内采暖计算温度,要求卧室、起居室(厅)和卫生间温度不得低于18℃,厨房不得低于15℃,设采暖的楼梯间和走廊不得低于14℃。
记者梳理发现,北京、山东、河北、内蒙古、辽宁、黑龙江等多个省份已出台供热相关政策,对供暖季室内采暖温度进行了明确规定。
其中,山东、辽宁、黑龙江等多地提出,应当保证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低于18℃;内蒙古要求,对符合国家建筑节能标准的民用建筑,供热单位应当保证热用户室内温度达到18℃以上。
《北京市供热采暖管理办法》未提到具体室温数值,但指出,对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要求的住宅,供热单位应当保证住宅用户卧室、起居室(厅)的室温符合现行国家住宅设计规范的温度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