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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房地产税等改革积极推进 税改"短板"待补

发布时间: 2016-11-07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作者: 孙韶华 | 责任编辑: 孟超

日前,在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主办的“财政与国家治理暨财政智库60年”研讨会上,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发表书面讲话表示,“我国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他还表示,“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改革正在积极推进”。

在财税体制改革下一步推进路线图上,包括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推进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改革,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继续推进资源税改革等任务都已经跃然纸上。与会专家特别指出,直接税改革是当前改革中的一项“短板”。包括房地产税、个人所得税在内的直接税改革将成为下一步改革的重要突破口。

成果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迈大步

“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税收制度改革进展明显”,“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这些正是楼继伟在本轮财税体制改革启动近三年之际,对当前我国财税体制改革进展的阶段性总结。

楼继伟指出,从现实改革需要看,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的过程中,财政深刻介入国家治理各个方面,建立现代财政制度更为艰巨紧迫。应对增长放缓、引导结构变化、促进动力转换、防范潜在风险,需要全面深化改革,破除各方面体制机制弊端。

近年来,“我们坚持把全面深化改革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以改进预算管理、完善税收制度,以及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为核心内容的财税体制改革,相继出台了一批有力度、有分量的改革成果,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迈出实质性步伐。”楼继伟说。

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取得决定性进展。以新《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等一系列文件颁布实施为标志,基本搭建起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的主体框架。积极推进预算公开,中央本级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分项目、分地区公开转移支付预算。财政对教育、科技等重点支出一般不再采取挂钩方式,而是统筹安排,优先予以重点保障等。

二是税收制度改革进展明显。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妥善设计相关政策方案,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同时,调整中央与地方增值税收入划分。调整完善消费税政策,进一步发挥消费税在调解生产、引导消费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全面实施资源税从价计征改革,同步清理规范相关收费基金。环境保护税、个人所得税、房地产税等改革也正在积极推进。

三是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国务院已经出台了《关于推进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中央与地方如何划分财政事权、支出责任的相关要求,并制定了改革时间表和路线图。“这项改革异常复杂艰难,但改革没有回头路,还需持续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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