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国资加“保险锁”
有望解决国企投资决策短期化问题,是防止国资流失的必然之举
保障国有资产安全,是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前提和底线。国有企业的性质是全民所有。截至2014年底,全国国有企业资产总额1021187.8亿元,所有者权益355629.4亿元。2014年末全国大陆总人口为136782万人,按照简单的算术平均,全国人均净资产26000元。这些国有资产来之不易,是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积累的共同财富。为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去年底国家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开出了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外部监督、社会监督及追责制度的药方。此次明确建立投资决策的终身追责制度,更是把约束的目标直接对准了投资决策者这一责任主体,给国有资产又加上一道“保险锁”。
“终身追责制有望解决国企投资决策短期化的问题,是顺应时势、防止国资流失的必然之举。”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表示。他解释说,提起国有资产流失,人们往往会立刻想到利益输送、中饱私囊、侵吞挥霍等行为,这是一种显性的流失,容易识别判断。还要看到,投资决策不当带来的亏损也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同样应当引起注意并严加防范。
去产能是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任务。其中部分过剩产能、僵尸企业,恰恰是前几年一些国企不切实际追求规模、过度扩张导致的。有的企业在扩产能时已经发现了过剩的苗头,但只是为了营收数字好看、担心被竞争对手兼并,仍然不顾一切地上项目。今年以来,国企投资渐趋活跃,国企并购加速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陆续启动。在这种背景下,明确终身追责的制度,意味着强化对国企投资决策的长效监管,防止一边去产能、一边又出现盲目投资的现象。
强调“终身追责”,也提醒国企要着眼长期的可持续发展。目前,央企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以3年为一个考核期。企业在运行中,必然会考虑考核周期的业绩表现。有时,短期内投资收益抢眼,长期却成了亏损黑洞,最后“高管犯错、国家买单;前任犯错、后任收拾”。终身追责制度将在这方面发挥强有力的约束作用。
不会束缚国企活力
约束和激励机制共同作用推动国企持续发展
国有资产要防止流失,更要保值增值,最终实现“做强做优做大国有经济”的目标。有人担心,终身追责固然极大地强化了约束,但市场竞争有盈有亏,很难保证每一笔投资都赚钱,会不会因此捆住了企业的手脚,让企业不敢抢抓机遇?国企决策原本就存在反应不够灵敏的问题,一度错失了不少机遇,今后会不会让决策者更加不敢拍板?
李锦认为,终身追责制度重点要追的是违规行为,不是要限制企业正常的经营投资行为,在划定的红线之外,企业仍有充分的施展空间。54个“雷区”,多数在此前的政策法规中也曾得到体现,只是比较分散,追责的力度没有现在这么大。如果企业建立起完善的制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规章制度,不必过于紧张。
不过,企业的一些顾虑,同样应引起重视。李锦说,追责的一些细则、国有资产流失的标准等,还应进一步明确。比如,“国有资产较大损失”如何界定?“未正确履行责任”如何把握?规则细化、程序清晰,既可以防止一些人拿防流失当借口而懒改革,也可以避免随意扣国资流失的帽子。同时,国资监管、国企考核,也应随之做出调整。
国资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不能一看要强化约束,就认为是束缚住了企业活力。新一轮国企改革具有整体性、系统性、协同性的特征。改革体系采取“1+N”的方式,在总体改革方案之外,还包括若干个专项改革意见。
目前,国家已相继制定出台了10多个专项改革意见或方案,还有多个正在履行相关程序。这些专项改革方案将共同发挥作用,统筹推进国企改革。有的改革方案重在强化约束,为国企立规矩。比如去年底出台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企业国有资产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意见》和此次发布的《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加强了必要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同时,国家还出台了一系列旨在增强国企活力、强化激励机制的改革专项方案。比如,已经开展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将20多项权利归位或授予企业;前不久刚出台的国企员工持股试点方案,致力于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此外,还有一些改革方案重在为企业减轻负担,如国有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的改革。
激励和约束是企业健康成长、持续发展的基石。新一轮国企改革,是要让国企既能在激励中奋发前行,又在约束下规范发展,增强活力和市场竞争力,真正做强做优做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