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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平衡车滑板车上路罚10元 可在小区内行驶

发布时间: 2016-08-30 |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 郭超 | 责任编辑: 孟超

本月开始,交警将对使用滑板车等助力滑行工具上路的行人开罚单了。昨日,记者从北京市公安交管局获悉,将对违法上路的行为处以10元罚款,并责令其改正,不得继续在道路上使用滑行工具。

电动助力工具速度快,存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电动滑板车从2012年左右在国内大范围流行,起初只是作为在广场、公园空地的一种娱乐设备,但由于其轻便又具有一定滑行速度,逐渐被上班族青睐,成为代步工具。不过这种新型的电动助力工具也带来了道路交通隐患,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的一项比较试验结果显示,电动滑板车存在车速过快、刹车不灵、蓄电池容量达不到明示标准等问题。市消协表示,电动助力工具国内目前还没有相应的质量标准,因此不建议作为交通工具使用。

不得在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行驶

本月起,交管部门将对使用滑板车上路的行为开罚单了,使用电动滑板车或电动平衡车在公共道路上行驶的,将被罚款10元,民警作出处罚后,责令违法人改正,不得再使用此类滑行工具。上述处罚是依据《北京市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八十一条第三款:行人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的,处以10元罚款。“以前也是依法管理,但劝阻教育的多,今年8月开始是要罚款了。”交管局有关部门负责人说,滑行类设备上路行驶,时有事故发生。

据交管部门介绍,包括独轮体感车、两轮平衡车在内的电动平衡车和电动滑板车等代步工具,既不符合我国的机动车安全标准,也不在几类非机动车的产品目录内。根据道交法规定,这类滑行工具就不具备路权,不能在非机动车道上行驶,更不能驶入机动车道,只能在封闭的小区道路和室内场馆等地方使用。

■ 提示

还有哪些“车”不能上路?

●滑板车、蛇板、旱冰鞋等

类型: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属于玩具或健身器材,有人力及电动两种。

时速:最高15公里左右

●老年代步车

类型:老年人买菜、接送孩子出行方便,有三轮、四轮两种,电力驱动。

时速:约30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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