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应为非机动车,但记者暗访发现,在售的很多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已达到机动车速度。机动非机动,究竟应该怎样定性?标准与现实之间的错位又该怎么办?记者采访了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和行业及法律专家。
——编 者
1问电动了还算非机动车吗
对电动自行车的标准问题,国家标准委相关负责人表示,1999年出台的《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999)为现行有效的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国家标准,规定了电动自行车的主要技术要求,其中,最高车速不大于每小时20公里,整车重量不大于40公斤。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非机动车的定义,“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为非机动车。在道路存在车道划分时,电动自行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且在非机动车道行驶时,实际最高时速应不大于15公里。
另外,按照《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关于“电动自行车”的定义:“以蓄电池作为辅助能源,具有两个车轮,能实现人力骑行、电动或电助功能的特种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的基本属性是自行车,还应具备自行车应有的人力骑行功能,若无人力骑行功能,也就无法称之为自行车。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为方便群众出行,在基于交通安全的基础上,电动自行车的设计最高车速、整车质量等可能会适当提高,但仍应具备人力骑行的基本功能。
除了电动自行车外,电动车还包含一类电动摩托车。
该负责人表示,电动自行车是非机动车,电动摩托车是机动车,两者在生产准入、生产监管、运行管理、驾驶人资质等方面的管理模式均应不同。电动自行车与电动摩托车是具有明显不同特点的两种产品,其中电动两轮摩托车的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公里/小时。
对电动三轮车目前尚无国家标准的问题,该负责人回应,国家邮政局已提交了《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制定申请,标准委下达了标准制定计划。目前,初步考虑按非机动车来管理。
2问 “时速20公里”红线守得住吗
按照国标对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要求,设计时速20公里,与自行车的时速差不多。但现实中,电动自行车能守住这条红线吗?记者在北京对电动车销售门市进行了走访。
在朝阳区某品牌店,销售人员对记者说,他们销售的电动自行车最高时速可以达到40—50公里左右,部分车型已经取消了人工助力(脚踏板)的设计,又分为铝合金车架和钢车架两种,前者轻便,整车(算上电池)40多斤;后者偏重,质量可达60多斤。而且,所有车型都不用上牌照,直接上路驾驶即可。
记者提出,车速能否再快一点?销售人员说,40—50公里的时速就是调整过的速度,出厂时电动自行车车速是每小时20公里。
“调速也很方便,过去需要我给你剪根线;现在车上自带了调节装置,你只需要手握车闸,同时旋转车把,保持15秒,就可以调速到最快每小时50公里左右。”销售人员说,“这种电瓶小车的上限就是这个时速了,没法再快了。”
在另外一家门店,记者看中了一款带人力助力装置、铝合金车架、锂电池的电动自行车。销售人员表示,这种车型重量轻,整车不到40斤,一次充电可以行驶50—60公里,最高时速可达35公里。
接着,销售人员向记者展示了原厂附送的说明书,上面显示最高时速20公里,载重75公斤。“如果您要买了,我们再给您重新调速。调速也非常简单,就在车把手上拧一拧。我告诉您方法,您自己都能调了。”销售人员说。
记者又问,这电动自行车是否需要上牌,对方表示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