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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首笔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落地泉州

2025-12-31 10:44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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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深化跨境投融资外汇管理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出台一揽子深化跨境投融资改革政策。根据该新政,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1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有关部门依托“创新积分制”遴选的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不超过等值2000万美元额度内借用外债,精准支持创新能力强、成长潜力大的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困境。同时,明确参与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的企业,在签约登记环节不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或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为精准支持科技型企业解决融资困境,国家外汇管理局泉州市分局积极主动向辖区银行传导跨境融资便利化政策,指导银行响应政策摸排符合条件的客户开展政策专项宣传并了解企业经营困境和诉求。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福建省分局的指导与汇银联动合力下,2025年12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泉州市分局成功为某高新技术企业办理人民币1200万元跨境融资便利化外债签约登记业务。该企业主营汽车配件,正处于发展关键期、存在迫切的跨境资金需求,但净资产低致使无法通过全口径宏观审慎借债模式满足融资需求。该业务的办理精准破解企业融资难题,也标志着福建省首笔跨境融资便利化业务落地。(国家外汇管理局泉州市分局 供稿)

【责任编辑:胡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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