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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绥德县法院:“诉前保全+以保促调” 为纠纷化解加速度

2025-09-05 16:1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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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陕西绥德县法院立案庭在审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的财保案件时,运用“诉前保全+以保促调”,促使当事人在立案前和解,成功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原告李某与被告郭某系朋友关系,郭某曾在李某就职的家居公司投资,撤资后依旧保留其收款账户,致使客户将款项支付到郭某的账户,李某发现后联系郭某,请其将款项转返还李某,但郭某一直不予理睬,遂李某向法院提起了诉前保全,请求冻结郭某的银行账户。

立案庭收到申请后,承办法官认真审查保全材料,确认李某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立即作出保全裁定,并移交执行局,执行局采取保全措施后,郭某主动联系法院,表达了和解意愿。经调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郭某归还所收货款,李某及时申请解除保全措施,实现了案结事了。

绥德县法院将坚持把非诉讼机制挺在前面,积极推进“诉前保全+以保促调”组合解纷模式,最大限度减轻诉累,充分用好“保全”这一解纷的“硬措施”,跑出纠纷化解加速度,为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绥德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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