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大力实施检察人才培养“菁英薪火工程”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检察人才培养,规范检察队伍管理,着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本领高强、能担重任的高素质检察人才干部队伍,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在本院大力实施检察人才培养“菁英薪火工程”,以综合及业务骨干与拟重点培养人员“结对”方式,对拟重点培养的检察人员与本院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业务骨干开展结对带教培养,采取思想引导、业务带教、言传身教相结合的培养模式,通过“面对面”引领、“手把手”教学、“一对一”指导,帮助重点培养人员尽快成长,推动形成“检菁英、薪火传”的生动局面,为新时代台儿庄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保障和强大智力支持。

结对带教人员要利用自身在知识储备、工作经验、业务技能等方面的优势,主要通过四种形式对重点培养人员开展结对带教指导,共同承担重大任务,帮助重点培养人员尽快提升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

创新带教方式。结对带教人员通过一起工作的方式对重点培养人员开展结对带教指导,原则上结对带教人员应是重点培养人员所在工作条线的分管领导、部门正副职负责人或业务骨干。为便于开展业务带教,其中业务部门的重点培养人员应是结对带教人员所属业务条线的员额检察官或检察官助理,结对带教人员侧重于指导、帮助重点培养人员尽快适应办案工作要求,提升司法办案能力;综合部门结对带教人员侧重于指导、帮助重点培养人员办文、办会、办事,提升以文辅政、组织管理、综合协调等能力。
创造带教条件。结对带教人员应根据重点培养人员年龄知识结构和专业素能等实际,充分考虑其职业发展方向,有针对性地推荐参加相关业务培训和练兵竞赛、入选相关办案团队和人才库、培育和撰写典型案事例、起草规范性文件等。对符合其专业发展优势的专业工具书籍等学习资料,由重点培养人员统筹提出购置需求,由“台城检察研习社”协助采购和管理,带教双方可根据工作需要长期用于结对带教工作)。根据带教工作进展需要,定期组织结对带教双方人员集中到先进院对口学习先进理念、先进经验,助推干警综合素能尽快提升。
明确带教任务。在一个培养周期内要完成4项带教任务:即至少参与办理1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或重要政务活动;至少参与1次课题研究或专题调研;至少参与撰写1篇典型案(事)例或1篇理论调研文章;至少参与总结1项工作创新经验。以上带教任务中形成的典型案事例、理论调研文章、学习心得、创新经验等成果,将择期通过“台城检察研习社”举行公开分享会,与干警共同分享。
巩固带教成果。“菁英薪火工程”结对带教双方要及时总结带教与学习经验感悟、收获体会,形成有价值的工作成果。对综合素能突出的“菁英薪火工程”团队成员优先选派参加专题培训或挂职锻炼,帮助其提升政治站位、开拓眼界视野、更新理念观念;对表现突出的“菁英薪火工程”团队成员纳入年终考核评价,优先评先树优,优先晋升职级;对具备晋升职务条件的纳入后备干部梯队,及时推荐提拔重用。(吴炜昊 陈庆新 范文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