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制定20条服务全区“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措施
近期,枣庄市台儿庄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台儿庄区检察院”)坚持在了解大局中找准定位、在服务大局中发挥职能、在融入大局中推动工作,围绕区委确定的“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七个方面重点任务,助推“锂机材纺纸”五大产业和“工建农服旅”五大板块蓄势突破、提质增量,强化20条服务措施,坚持职权法定、严格依法、公正司法,护航法治化营商环境。
营造三个环境,确保服务保障精准施策
严惩刑事犯罪,营造和谐安宁的社会环境。严厉打击涉假、涉盗、涉黑犯罪和造谣诽谤、敲诈勒索、煽动滋事、聚众哄抢等破坏项目建设的犯罪。严厉打击侵犯商业秘密、假冒注册商标、商业贿赂和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等严重破坏公平竞争秩序的犯罪,震慑不法分子,为项目建设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强化法律监督,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对虚假宣传、诋毁商业信誉等不正当竞争民事纠纷案件的监督,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品牌建设。加强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依法维护企业经营发展的诚信环境。依法办理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方面涉企权益保护行政生效裁判诉讼监督案件。依法监督纠正违法“查扣冻”企业财产、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等问题,依法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产权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当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代表,加强公益诉讼检察监督,重点聚焦违法违规套取、骗取、截留、挪用各类助企惠民补贴等情形,强化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健康发展。做实做优涉农检察工作,助力乡村全面振兴集中攻坚。持续开展“农资打假”等专项行动,扎实推进“食药安全益路行”检察公益诉讼监督活动;聚焦劳动者权益保障,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农民工劳动报酬犯罪,加大支持起诉力度,切实维护脱贫人口、农民工等重点就业群体,以及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聚焦妇女儿童、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健全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聚焦服务美丽乡村建设,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开展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建立服务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制度,倾听镇街和村民意见建议,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
依法惩腐肃贪,营造风清气正的营商环境。自觉融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推进执纪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协同推进反腐败斗争。强化与区监察委员会协作配合,严厉惩处项目建设中发生的滥用行政审批权、执法权的职务犯罪,利用职权对企业进行敲诈勒索的职务犯罪和在引进人才过程中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职务犯罪。
构建四项机制,确保服务保障规范有序
建立检察服务基层联络站机制。在镇街建立检察服务联络站。加强与招商主管部门、组织人事等人才引进部门、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及法院、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的协作,形成打击与治理合力,护航项目建设健康推进。
深化领导干部联系企业机制。开展“兴企优商、检察护航”服务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行班子成员带队,走访辖区企业,对国企、民企依法平等保护、一视同仁对待,倾听意见建议,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质效。
完善服务民营经济联络点机制。联合区工商联设立“服务民营经济联络点”,改进服务方式方法,进一步增强服务工作的预见性和针对性,做到“企呼检应、接诉即听”,及时解决企业诉求。
优化“专业办案团队”机制。优化服务保障“重点工作集中攻坚年”工作专业化办案团队,对影响项目建设的案件、聚众扰乱投资企业的案件及项目建设领域发生的案件,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决定的“三优”工作法,进行快速办理,确保案件办理质效。(吴炜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