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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耐心调解化纠纷 从“对簿公堂”到“握手言和”

2025-05-16 09:02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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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张法官,没想到这么快帮我要回了工资!”近日,紧握着淄博市临淄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临淄法院”)法官张凌燕的手,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的原告刘女士(化名)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2016年5月,刘女士与被告山东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当日入职,担任出纳及文职职位。自2024年1月起,被告拖欠原告工资至今未付,并拒绝原告提供劳动服务,原告因此起诉至临淄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工资38000元,并向原告支付经济补偿金34000元、保全责任保险费300元。

案件受理后,法官张凌燕在认真研究案情后发现,原告、被告之间因工作中相关事项引发矛盾纠纷,且长期以来始终没有就相关问题进行过有效协商,导致双方矛盾激化。根据了解到的情况,张凌燕随即明确了案件的处理思路。

张凌燕首先从保护劳动者的角度出发,耐心向被告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及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引导被告作为用人单位要多关心关爱职工,多体谅原告的难处和不易,体现用人单位的责任与担当。随后,张凌燕又从法、理、情三个方面对原告进行摆事实、讲道理、解心结,引导其从节约成本、降低诉累及互谅互让的角度出发,认识到达成和解对双方来说都是有利的。

经过反复耐心工作,原告、被告被张凌燕的良苦用心打动,均表示愿意各退一步达成和解。最终,按照调解协议,被告支付原告工资、经济补偿金、保全责任保险费等共计40537元,原告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下一步,临淄法院将时刻秉持“如我在诉”理念,深入践行“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始终把群众满意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善用有解思维、创新思维解决好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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