呈现三个特点 山东法院发布“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5月13日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康靖向社会发布山东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康靖介绍,近年来,山东法院坚持精品导向,为中外当事人提供专业化司法服务,确保中外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保护平等。本次发布的案例涉及俄罗斯、法国、荷兰、奥地利、韩国、泰国、越南、新加坡、阿联酋、多米尼克等国家。案件类型涵盖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国际航空运输合同、商事侵权、商事担保、海上运输、海事保全、海上人身损害责任、国际仲裁和司法互助等领域。所涉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代表性,通过平等保护、规则衔接与创新机制,在准确适用法律、完善商事规则、创新纠纷解决机制方面作出了山东实践。
案例具体体现了山东法院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的以下特点:一是平等保护利益与对接域外规则。案例涉及多法域主体,法院准确适用国内法与国际法,尊重国际商事惯例,维护跨境交易安全。二是实质化解纠纷与提升审判效率。快速扣押船舶促成当事人和解,多起案例运用调解智慧实质化解纠纷;引导当事人互免证据公证认证程序,降低维权成本,提高审判效率。三是护航对外开放与警示发展风险。股权质权纠纷明确跨境担保效力,助力企业防范交易风险;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解读了董事忠实和勤勉义务的内涵和外延,提振了境外投资者在我国投资创业的信心。(阚金剑)
附:山东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1.英属维尔京群岛某公司诉荷兰某公司、爱瑞克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
2. 山东某公司诉开曼群岛某公司、大连某公司股权质权纠纷案
3. 泰国某石油公司诉山东某金属公司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案
4. 青岛某公司诉某国际快递公司国际航空运输合同纠纷案
5. 陶某某等五人诉香港某航运公司、香港某船务公司海上人身损害责任纠纷案
6. 多米尼克某公司诉俄罗斯某公司海事请求保全纠纷案
7. 山东某农业公司诉新加坡某航运公司、上海某船务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案
8. 山东某飞机制造公司申请承认外国仲裁裁决案
9. 孙某某申请认可台湾士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