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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法院:化解“烦薪事” 做好“护薪人”

2025-05-09 09:10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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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薪水,承载着劳动者辛勤付出后的满心期许,它不单是一个数字,可能还是孩子的学费、老人的药费,是家庭稳稳的幸福。近年来,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多措并举建立欠薪案件“快车道”,高效化解“讨薪”纠纷,为劳动者撑起法律的保护伞,努力实现让劳动者不再伤“薪”忧“酬”。

九位老人悬着的“薪”终于落地了

“土地是咱的命根子,租金就是养老钱啊!”年近八旬的老人孙某提起这事,眉头紧皱。

原来,同村村民小李租赁村中李某、孙某等九位老人的土地经营种植,却因经营不善拖欠一年租金共计一万八千余元。九位老人大多体弱多病,有的常年用药,有的依靠微薄租金贴补生活…多次催要未果后,老人们无奈相约来法庭讨个说法。

汇鑫法庭法官助理阚仲帅耐心听取老人们的诉求后,发现该案虽涉案金额不大,但涉及多名农民切身利益,且正值春耕关键期,租金能否及时到账直接影响农户生产生活。为此,阚仲帅及时向庭长汇报,征得老人们同意后决定在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前,先做一次调解工作。阚仲帅迅速联系小李,一方面告知其诉前财产保全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耐心倾听其经营困境,引导其换位思考。既讲清拒不履行的法律风险,又以乡情为纽带唤醒当事人责任感。通过多次“背对背”沟通,小李最终同意筹款履行义务,凑齐一万八千余元现金,在法官见证下交到老人手中。案子实现了以“乡情+法理”破局,既解了老人的烦“薪”事,又护住乡土人情,让司法温度浸润田间屋檐。

梨园里的“融和”时光

王某与邻村老人李某等81人在由陈某、谢某、马某共同经营的村中梨园务工,但辛苦工作大半年后却没有拿到工钱,老人们多次索要,陈某欠了工钱“消失了”,谢某和马某也未支付劳务报酬。老人们眼看“血汗钱”讨要无望,无奈之下便找法院寻求帮助。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李明月考虑到案件涉及到几十位老年人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心中徒增一份等不起的紧迫感,为快速帮助老人们拿回辛苦钱,他细致入微地梳理案件,多次走访村干部和群众,带领同事深一脚浅一脚深入梨园。厘清案情后,“小额”、“老龄”、“找人”,是他对案情掌握的首要关键词。李明月决定以寻找“消失”的陈某为突破口,“一揽子”解决讨薪纠纷。案件进展的并不顺利,李明月通过多种方式一直联系不到陈某,案件由此陷入了僵局。

“李庭长,我们年纪大了,这些钱都是我们在梨园一点一点挣出来的,真的不容易,可是现在工钱一直都没要到,我们这些村民上哪说理去!”法庭里,老人李某面带愁容地向李明月诉说着委屈。

“我十分理解大家,这些钱都是辛辛苦苦挣来的,请相信我们法院,一定尽力帮大家解决!”

望着老人佝偻离去的背影,李明月暗自下定决心,“找!怎么也要找到欠款人才行!”

功夫不负有心人,案件的转折点终于出现了,李明月几经周折终于取得了陈某的联系方式,并第一时间联系了他,“这81位老人本应在家颐养天年,但为了生活仍然还在打拼。他们的工钱也不多,希望你能换位思考,考虑一下老人们的处境,且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仅公告开庭不能真正解决问题,要想方设法帮助老百姓拿到钱,才是实实在在的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在李明月的指导下,调解员制定了“三步走”调解策略,逐步推进调解工作。首先,调解员联系欠款人到调解室,理清合伙账目及欠薪数额。后组织欠款人对合伙账目以及老人们的工作记录进行梳理,确认已支付工资数额、未支付工资数额以及已支付的工资由谁支付等情况。经核算,三人应向老人们支付劳务费共二十万元。为充分保障每位老人的合法权益,尊重个人意愿,法庭逐一与每位老人确认欠薪数额,并与其沟通可接受的调解方案。最终,确定老人们的所欠工资总额与三名欠款人的账目一致,且初步达成了调解。

从案件事实到道德情感、从邻里关系到失信惩戒,经过法庭与欠款人之间的多次恳谈,让三位欠款人逐渐转变态度,最终签署了调解协议,并将应支付费用全部支付完毕。情理法的融合既解开了欠款人的“法结”,又化解了老人的“心结”。至此,81位老人的讨薪之路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14名员工,“薪”愿以偿

2024年8月,人和法庭受理两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共涉及14名原告,被告为同一家公司。原告均系该公司员工,工作半年有余,由于公司陷入经营困境,无法发放工钱,员工们从最初的体谅转为焦虑,多次协商未果后诉至法院。

“现在每天都提心吊胆,家里的开支全指望着自己的收入。公司一直说在想办法,但半年多过去了,一分钱也没有拿到。”员工张某无奈地说道,言语间流露出14个家庭对公平正义最朴素的需求和期待。公司在经营困境中挣扎,员工在生计线上煎熬,矛盾如冰层般凝结。

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刘华忠高度重视,由于案涉人数较多,且关乎劳动者切身利益,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优先采用调解方式化解纠纷。刘华忠组织审判团队及特邀调解员召开针对此案的专题会议,梳理案件争议焦点,研究调解方案。然后法官助理与调解员分头联系14名员工及公司代表,了解核实案情。

一边是处在经营困境中的经营者,一边是14名追讨欠薪的员工,面对“两难”局面,刘华忠思考着,“既能兑现员工劳务费,又能帮助企业渡过短期困难,达到暖民又护企的‘双赢’效果,才是解决案件的‘最优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组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一方面,积极与公司经营者沟通协调,引导公司体谅员工的难处,耐心释法明理,强调企业经营困难不能成为免责理由以及拖欠劳务费的严重后果,并鼓励他们通过多种途径、尽最大努力最大程度缓解资金压力,克服困难;另一方面,帮员工们跟进公司的最新情况,安抚员工情绪,希望他们理解公司当前的困难,重拾信心,共同努力,渡过难关。

“虽然公司经营困难,但确实不应该拖欠劳务费,我们愿意优先偿付欠薪,只是希望员工们多一份理解,能够给一些缓冲时间,帮助公司渡过难关。”公司负责人说道。员工表示同意给予公司一定的宽限期。最终,双方在调解组的指导下签订了调解协议,公司分四期支付全部劳务费,首期于调解书生效后60日内支付,剩余三期按季度履行。通过分期付款,既守住了劳动者的“钱袋子”,又为企业留下了“造血空间”。

这些案件的背后是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法院情系群众之“急”、善解群众之“难”、巧化群众之“愁”、回应群众之“盼”的生动体现。要“薪酬”不要“心愁”,让“烦薪事”不再烦心,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法院以“如我在诉”的情怀,办好每一起案件,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聊城市高唐县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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