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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州市开展系列“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

2025-03-18 08:58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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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升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青岛胶州市司法局积极响应“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组织全市开展形式多样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助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普法宣传进商超

3月14日上午,青岛胶州市司法局法宣科联合青岛胶州市公安局里岔司法所开展“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工作人员热情地向过往群众发放精心制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手册,详细解读消费者享有的权利、消费纠纷解决途径等关键内容。为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参与度,工作人员结合日常生活中的消费陷阱,如虚假广告、价格欺诈、霸王条款等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生动地阐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场群众纷纷驻足,积极提问,工作人员均耐心解答,活动现场气氛热烈。

普法宣传进村庄

在第43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青岛胶州市司法局九龙司法所联合青岛胶州市九龙市场监管所到九龙街道营海新村开展了“护航‘3·15’ 共筑满意消费”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悬挂宣传横幅、设置普法小课桌、发放宣传资料、开展“法律义诊”等形式,吸引广大群众驻足了解。工作人员用“买到过期食品怎么办”“遇到假冒伪劣如何维权”“你能准确识别网购诈骗吗”等大家生活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引入主题,结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具体法律条文,向广大群众讲解了商家的哪些行为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消费“陷阱”如何识破、消费维权保留依据、积极协商、投诉举报、依法诉讼的“四步走”技巧等内容。

普法宣传进大集

为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公平公正的消费环境,形成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青岛胶州市司法局胶东司法所联合青岛胶州市公安局胶东派出所、交警二中队、办事处宣传统战组、金融组、农业服务组到麻湾大集开展“共筑满意消费”主题普法宣传活动。普法志愿者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向前来赶集的群众重点讲解消费者权益日的由来、消费者应享有的九项权利、日常消费注意事项、面对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应对措施以及消费纠纷的解决途径,提醒群众要合理消费,在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时要保持警惕,增强自我保护意识,避免落入消费陷阱。

普法宣传进校园

为进一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提高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青岛胶州市司法局胶西司法所联合青岛胶州市胶西市场监管所走进百盛小学,为学校师生带来了一场生动有趣的食品安全法治讲座。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结合学生群体的消费特点和认知水平,通过案例剖析的方式,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重点就食品安全常识、如何辨别伪劣食品以及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公平交易权、自主选择权、损害赔偿权等法律条文进行了宣讲。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以校园周边常见的食品安全为主题,以图文并茂、实物展示、互动问答的方式,向小学生们普及了食品选购常识、药品安全知识以及日常生活中遇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如何应对等内容。

权益缘起315,消法护航365。此次青岛胶州市司法局开展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普法走进商场、村庄、大集、校园,构建起了多维度的普法网络,将法律知识转化为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维权利器,既普及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核心法律知识,更以“身边案例+法律解析”的方式帮助群众解决实际消费维权难题。

青岛胶州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化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定期开展消费领域专项法治宣传,切实将法治宣传成果转化为优化营商环境、规范市场秩序的实际成效,让消费者敢消费、愿消费、放心消费,为打造“满意消费在胶州”城市名片注入法治动能。(张艺帆)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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