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缩略图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深化“家少融合”探索家事审判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融合新实践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首页> 中国政务> 地方政务> 山东省>

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深化“家少融合”探索家事审判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融合新实践

2025-02-28 08:45

来源:中国网

分享到:
链接已复制
字体:

近年来,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任城法院”)家事少年综合审判庭充分发挥家事审判与少年保护互补性机制,坚持在少年审判中融入“家事元素”,在家事审判中突出“犯罪预防”,积极深化“家事+少年”审判融合改革创新,有力促进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先后被授予“全国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山东省三八红旗集体”“山东省巾帼文明岗”“齐鲁天平先锋岗”等荣誉称号。

坚持“理念融合”先行,在整合审判资源中凝聚工作合力

根据少年审判与家事审判“理念相通”“程序相近”的特点,将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队伍有机融合,组建少年家事审判专业团队,实行案件归口管理。对涉少刑事案件,引入“公益性、人伦性、关联性、修复性”理念,设立圆桌法庭、居家客厅式调解室、心理咨询室等,综合运用圆桌审判、社会调查、情感修复、家庭教育、调解前置、心理辅导等机制,推动少年家事审判司法功能与社会功能有机结合,推进实现审判效果的最大化。

落实“权益保护”要求,在少年审判中融入家事审判元素

充分发挥案例的引领示范作用,深入挖潜培育出“全国妇联第四届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案例”“2022年山东省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典型案例”“2024全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典型案例”“山东法院家事审判十件典型案例”等一批典型精品案例,通过办理一批法律效果好、社会影响大的个案带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全面提升。落实未成年被告人权益保护制度,建立庭前调查制度,对涉少刑事案件及时会商,进行调查走访,深入查清少年犯的成长背景和家庭原因,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定罪量刑的重要参考。为每起涉少刑事案件发出“给家长的一封信”,率先在全省发出首张家庭教育令,对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的父母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联合区妇联邀请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对监护人进行家庭教育指导,帮助修复家庭关系,从源头上减少未成年人再犯的可能。

深化“犯罪预防”机制,在家事审判中突出做好涉未帮教

针对涉及离婚诉讼中未成年子女可能受到的伤害,与公安、妇联等部门联合发布《家庭暴力告诫实施办法》,上好“离婚前一课”,充分告知家事纠纷对孩子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引入心理疏导机制,对家事案件中涉及未成年人抚养权抚养费、变更监护人、涉家暴等案件,会商评估出可能引发的未成年人心理问题和社会风险性,针对性开展心理干预和矫正。对离婚纠纷中的未成年人以及抚养费案件中陷入困境的妇女儿童长期跟踪回访,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发放司法救助资金,最大限度进行帮扶救助。

持续“司法品牌”创建,在优化服务中着力打造“一庭双品”

不断汲取传统法律文化思想和儒家“和为贵”“孝”“贤”文化精髓,着力打造家事审判“任和万家”和少年审判“法润青葵”两个独具地方特色和辨识度的司法品牌。通过叫响品牌、擦亮招牌,推进家事少年审判的规范化、特色化、专业化、社会化和人性化建设,实现了家事少年审判司法功能和社会功能的有机结合。搭建家庭矛盾修复“连心桥”,探索出诉讼前端多元解纷,中端渐进化解,后端答疑回访的“三端工作法”。

深化“多方联动”机制,在凝聚合力中构建多元解纷机制

与民政、司法、教育、妇联、共青团、社区等相关部门多方联动,建立各部门广泛参与的多元化少年家事纠纷调解机制。以人情、亲情、感情感化为主,以法治教育为辅,通过强化庭前调解,促使双方在平和、充满亲情的氛围中解决问题,尽量避免因对簿公堂对未成年人身心造成二次伤害,促进家庭和睦。联合区妇联在部分村居设立家事少年微法庭,由网格员、妇联主席及家事调查员、调解员负责辖区家事纠纷初期调解工作。在人大工作联络站设立法官工作室,建立“代表+法官、民主+治理、监督+互动、线上+线下”工作新模式,为婚姻家庭和涉少矛盾纠纷化解“把脉开方”。(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供稿)

【责任编辑:王琦】
无障碍
返回顶部
网站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