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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力助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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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检察之力助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

2025-02-21 10:21

来源:中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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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片灰暗、满目疮痍的“资源枯竭型矿区”,到如今青山环绕、绿水长流的“生态涵养区”,甘肃省兰州市红古区的巨大蜕变背后,离不开高质量的法治护航。近5年来,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紧紧围绕省市区委及上级检察院重点工作部署,立足检察职能,向“美”而行、向“优”而治、向“民”而为,不断提升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能力水平,为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向“美”而行,以检察之力助力生态转型

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生态修复和保护无疑是关键所在。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用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全方位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助力红古实现从资源开采发展到生态环境保护的战略转型。

依法履职,当好生态修复“助推器”。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在地方党委、政府正确引领下,积极参与窑街片区小煤窑关停、土地平整、生态绿化等项目,联合相关职责部门,对窑街沉陷区生态环境进行了恢复治理,践行“刑事打击+公益诉讼+生态修复”办案模式,严惩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制发检察建议,以法治力量监督行政部门履职担当;开展联合森林防火督查,筑牢森林“防火墙”;召开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保护3233亩造林绿化;组织干警积极参与植树造林,为红古大地再披新绿;办理古树名木保护公益诉讼案,守护大自然的“绿色记忆”……坚持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双向发力,答好属于红古检察的生态治理“必答题”。

府检联动,打好生态治理“组合拳”。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强力治污“还旧账”,紧抓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契机,会同红古区水务局等4部门建立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签订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以“流域管理+行政执法+检察监督”的方式依法治河管水;与红古区人民法院联合开展专项行动,以区域内的黄河支流为重点,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助力打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与生态环境攻坚战;督促职能部门就水土保持补偿费征缴问题达成一致,办理的“督促监管、征缴水土保持补偿费行政公益诉讼案”被评为“全省检察公益诉讼高质效案件”。

跨区域协作,织密流域综治“防护网”。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立足川海一体化办案,与青海省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签订《红古·民和跨区域检察协作框架协议》,建立公益诉讼检察与行政检察工作跨区域协作机制,推动党建共建、线索移送、案件会商、生态修复等多方位协作。双方开展水源地、入河排污口和农村黑臭水体巡查,针对湟水河河道废弃厂区掉落的建筑垃圾长期占用河道问题,联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取得了生态修复实效,切实守护了湟水河流域生态安全;办理的“跨省联合督促保护湟水河河道安全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黄河水清·水润兰州”保护黄河生态和水资源安全专项行动新闻发布会典型案例。

向“优”而治,以检察之力助力经济转型

转型发展离不开良好的营商环境,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将优化营商环境作为重点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当好企业的“法治店小二”、市场经济秩序的“法治护航员”,全力实现“护”好一企、促治一片、惠及一方的目标要求,为红古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保障。

“高质效”办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红古区人民检察院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坚持依法、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法治环境。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从严惩治上市企业职工“蚂蚁搬家”式犯罪,建立健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简化办案流程,提高办案效率,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法律的权威和公正。积极与兰州市公安局红古分局召开联席会议,围绕案件定性、侦查重点、侦办方向等方面进行充分交流分析,加快办案进度,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在严厉打击职务侵占犯罪的同时,积极追赃挽损,帮助方大炭素等企业挽回损失765万余元,最大限度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

“深入式”调研,为企业“把脉问诊”。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多渠道多形式加强与辖区企业沟通联系,通过实地走访调研、与民营企业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交流等方式,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合同管理、劳动用工、投资担保、安全生产等方面情况,倾听企业司法需求,开展法治“体检”,帮助企业“问症把脉”,帮助企业堵塞管理制度漏洞,切实解决民营企业在法治方面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与区工商联召开联席会议,就招商引资政策不兑现、拖欠企业账款等问题和涉党政机关案件执行难等问题,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与区工商联达成护企共识和初步的协作措施,以检之力为企解忧,以法之力护企远航。

“零距离”普法,助企业“行稳致远”。红古区人民检察院组建以员额检察官为主要成员的法治宣讲团,检察官担任企业专属“法律顾问”,将自身办案经验与企业实际普法需求相结合,走进企业设置咨询点“零距离”普法,为企业提出的合同签订、合规经营、职工维权等各类法律问题开具“处方”,进行专业解答、提供法律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企业职工的法律常识和维权意识,引导企业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纠纷靠法的法治意识。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促改的警示教育作用,为企业重点岗位干部职工“量身定制”预防职务犯罪法治讲座,筑牢企业员工思想防线,切实提升民营企业风险防范能力。

向“民”而为,以检察之力助力社会之治

资源枯竭型城市的转型发展,最终目的是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重点人群、重点领域和民生突出问题,持续做实人民群众可感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切实以检察“力度”提升民生“温度”。

聚焦重点人群,织密为民“服务网”。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严厉惩治恶意欠薪违法犯罪,提前介入同步审查,指导公安机关开展侦查,深入推进民事支持起诉,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最大程度减少当事人诉累,以“如我在诉”的检察情怀,切实当好劳动者的“护薪人”。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用司法“利刃”坚决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坚持依法惩戒与精准帮教相结合,帮助迷途孩子“返航”,搭建“线索移送+支持起诉+法律援助”维权绿色平台,全力守护未成年人“成长路”。积极探索多元化救助途径,通过司法救助、社会救助、释法说理三措并举,努力让更多困难当事人得到司法和社会力量的救助,传递司法温度。

聚焦重点领域,守好社会“平安门”。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源头治理、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突出“打、防、管、控”一体推进,依法惩治盗抢骗、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并发挥侦查监督协作配合办公室的“桥头堡”作用,就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及关联犯罪的定性、量刑统一意见,推动刑事诉讼程序高效有序运转。在汛期来临之际,开展“防汛防洪”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向水务部门和各镇街提出预防性检察建议,督促各职能单位做好防汛防洪调度工作。深化“法治副校长”机制,在全区中小学、幼儿园开展“预防性侵害,拒绝校园欺凌”等法治讲座,引导学生争当心灵美好、心理健康的“黄河少年”和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聚焦民生突出问题,坚守民生“质量线”。红古区人民检察院强化落实主体监管责任,深入开展食药安全等领域专项监督,通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食品安全修复”的监督模式,全力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因地制宜部署开展种子安全领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协同区农业农村局对辖区内农资经销商进行排查,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管职责。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督促清理乡村垃圾,协同整治乱占耕地,助力高标准农田建设,切实为乡村振兴贡献检察担当。积极推动个人信息保护法、数据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统一正确实施,在全区开展“个人信息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切实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红古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责任编辑:王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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