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开审“新春第一庭”
“现在开庭!”2月5日下午,随着清脆的法槌声,临潼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本案由临潼法院院长卢光武担任审判长,临潼检察院检察长李文凯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24年4月,被告人栗某阳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密码、手机交由他人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共流入不明来源资金共计60余万元,致使邱某等多人被骗,被告人栗某阳从中获利260元。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事实证据、定罪量刑、法律适用等方面充分发表意见,整个庭审过程公开透明、程序严谨、节奏紧凑。
休庭后,合议庭展开评议,综合考量被告人自首、认罪认罚情节、积极退赃并缴纳罚金的情节,作出决议并当庭宣判:判决被告人栗某阳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接受判罚,不上诉。
院长带头敲响新春“第一槌”,拉开新的一年临潼法院实干笃行、奋发前进的新篇章,以“头雁效应”激励全院干警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严谨的态度投入到新一年各项法院工作中,为临潼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临潼法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