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委编办“三项新标”提升事业单位登记服务质效
泉州市委编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学促干,转变思想观念、创新工作思路、提升办事效能,推行登记服务新标准,有力推进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
最短时限—“一日办结”
“用我们的时间换取服务单位的便利”,是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岗位要求。
按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事业单位向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请求后,作出受理或者不受理决定到审查、核准、发证、公告应在35个工作日内完成。经过前后三次的业务梳理、流程再造,疏堵点、优路径、简程序,设立、变更等业务的办理时间一律压缩到一日办结。建立登记预审机制,以“线上材料预审”+“手把手指导规范”服务模式将“只跑一趟”落到实处。
从“35”到“1”,看似简单,却是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生动演绎。
国庆节前一日,某一事业单位预约注销登记,但报审材料不完备,工作人员“手把手”予以指导,加班加点直到晚上9点,圆满完成了注销登记。
最高标准——“对标先进”
“工作标准要向最先进的地区看齐”,是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工作目标。
转变监管方式。积极转变“重登记轻监管”的旧理念,将服务理念贯穿到日常监管工作中。改变监督检查方式,采取“能线上尽量线上、能合并尽量合并、能上门尽量上门”的做法,抓住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审核公示的契机,从严从紧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规范。将“双随机,一公开”抽检与工作调研相结合,在强化监管做好服务的同时,尽力减少服务对象的迎检负担。
坚持服务创新。坚持部门职能服从和服务于社会发展大局,支持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规范准入条件,研究出台《进一步规范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登记设立有关事项的通知》,有效促进公益服务新格局的形成和公益服务事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注重跟踪落实。扎实做好涉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强事业单位改革工作与法人登记工作的有效衔接,根据改革文件,按照事业单位机构设立、整合或者撤销等情形建立动态管理台账,积极为涉改单位提供政策支持和业务指导,在不损害债权人合法权益和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的前提下,对符合《关于适用事业单位法人注销登记简易程序的通知》有关要求的,积极推行简易注销程序。某事业单位在组织清算过程中,政策把握不准,工作推动缓慢,登记机关主动上门提供业务咨询,并开辟历史资料查询的绿色通道,为单位查找提供了早已丢失的历史登记账户,有力推动了清算进程,得到服务单位的高度好评。
最暖服务——“服务至上”
“服务至上理念要深植在每个人的嘴角和行动里”,是事业单位登记机关的服务准则。
温馨的提示。在《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效期截止日前30日,向法定代表人和具体经办人发送办理提示短信,对2日内未予以回复的,及时电话联系,有力保障事业单位法人对外开展活动的合法性。
合理的错峰。事业单位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上一年度执行条例和实施细则的年度报告。为预防扎堆提交、压线提交等问题,于前一年12月下发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分领域合理规划提交时段,充分保证了300多家核准登记事业单位年度报告审核公示的及时性、规范性。
现在,主动根据服务对象的办理时间调整登记窗口的工作安排,非工作时段加班加点,线上线下随时在线解答等工作方式已经成为登记服务的常态。
服务没有最好,满意没有终点。市委编办正围绕提升质效、强化监管,进一步规范完善登记管理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新使命,以优质服务树立机构编制部门良好形象。(供稿人:杨漳凤 宋琳)